关于“未接通知就被签收,责任何在?”的问题,确实是一个在快递服务中经常出现的纠纷点。从法律和实际操作的角度来看,责任归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首先,如果收件人明确表示过不希望快递在未经通知的情况下代签,那么快递公司或快递员在没有收件人明确授权或无法联系到收件人的情况下擅自代签,确实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这种情况下,签收行为可能被视为无效,快递公司需要将物品安全归还给收件人,并可能需要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然而,如果收件人没有明确表示过拒绝代签,或者快递公司在尝试联系收件人无果的情况下,为了确保物品能够送达而进行了代签,那么责任归属就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这种情况下,快递公司可能认为已经尽到了合理的通知义务,而法院或相关机构在处理纠纷时也会考虑快递公司的行为是否合理。
总的来说,为了避免这类纠纷,收件人应当在快递员送货时尽量亲自签收,或者在无法亲自签收时明确告知快递公司自己的意愿和授权。同时,快递公司也应当加强对快递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快递员在送件时能够尽到合理的通知义务,避免因操作不当而导致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