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及四川话,其中确实存在与“思密达”异曲同工的表达。虽然现在很多人可能不再常说这种方言,但提及其中的“给马哈”,或许能引起您的兴趣。特别的是,这个“哈”字在通常情况下发音为第四声。
当它用于句尾时,则有告知对方最佳做法的意味,如:“这件事应当这样做,就可以了,给马哈。”这既是在指导,也在征求同意,同时传达了对话者的肯定态度。
“给哈”这一说法更为简短,语速更快,同样包含了征求意见的意味。用于句首时,它强调说话者的自信,如:“给哈,我讲的这个事情就是这样,没错。”用于句尾则兼具肯定与否定的意味,甚至可以在“不置可否”的情况下使用,比如:“管它对不对,我不参与,给哈。”虽为助词,但其用法多样,对于非母语者而言,要准确理解“给马哈”和“给哈”的含义颇为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