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个地区相继出台政策,对分时电价机制进行优化调整,旨在进一步强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引导作用,激励用户主动参与电力负荷的削峰填谷,从而提升整个电力系统的运行效能。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在2024年1月份,共有21个地区的峰谷电价差距超过了0.7元每千瓦时,而超过0.6元每千瓦时的省市数量则达到了23个。
在尖峰电价执行方面,1月份共有19个地区实施了尖峰电价政策,包括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广东省、江苏省、江西省、河北省、黑龙江省、吉林省、青海省、山东省、山西省、陕西省、四川省、重庆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以及云南省。值得注意的是,福建省已明确表示,2024年的尖峰电价将调整为仅在7月至9月执行,不再涵盖冬季时段;而辽宁省、湖南省以及蒙西地区的具体电价政策尚未公布。
经历了12月份的电价上涨后,2024年1月份的电价开始呈现回落趋势。在1月份,仅有11个地区的最大电价差显示出上涨态势,其中甘肃省的涨幅最为显著,达到了142%,调整后的最大价差为0.3313元每千瓦时。
尽管上海市在1月份仍然保持了最大价差超过1.6元每千瓦时的水平,但与上月相比,这一数值已经下降了6%。
此外,浙江省在本月新增了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的代理购电信息,并开始执行尖峰电价,其最大价差为1.1766元每千瓦时。
安徽省
北京市
福建省
甘肃省
广东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
贵州省
海南省
河北省
河南省
黑龙江省
湖北省
吉林省
江苏省
江西省
内蒙古自治区
山西省
天津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云南省
浙江省
重庆市
电价价差作为影响用户侧储能经济性的关键指标,多个地区峰谷分时电价差值的扩大,为工商业储能这一用户侧储能的典型应用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