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五章 解读“格物、致知”
本章首句“此谓知本”承接上一章,而第二句“此谓知之至也”可能是对整章内容的总结,但在传递中可能遗失了一部分关键内容。这一部分由朱子的补传为我们做了详尽的补充和解释。
关于“格物”与“致知”,传统理解认为,“致知”旨在获取对事物的认识,而“格物”则是研究事物的过程。朱子进一步阐释说,要想获得深入的知识,必须接触事物并深入研究其内在之理。每个人都有认识事物的能力,但天下事物都有其独特的道理和客观规律,若未能彻底研究,则认识必有缺陷。
大学教育的目标在于,引导学生对天下万物根据其已知的道理去探究未知,力求达到认识的极致。长期努力后,终会有一天豁然开朗,对事物的表里、精粗都能有清晰的认识,对事物的本性和作用也能了然于心。可谓达到了“物格”的境界,即对所有事物都有了深刻的认识,同时也达到了认识的最高水平。
在古代哲学中,“体”与“用”是两个重要概念。“体”指的是事物的本质、本性,即事物本来的样子;而“用”则指事物的功用、作用。对事物的认识,本质上就是探究其“体”与“用”。当我们对一切事物的“体”和“用”都有了清晰的认识,便达到了“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的境界,也就是达到了认识的顶峰。
儒家重视道德哲学,但提高道德水平的前提是提高一般认识水平。“格物致知”不仅是探究事物的过程,更是提升个人境界的关键。只有对天下事物有深刻认识,才能逐步达到诚意正心、修身齐家、平天下的境界。人的思想、精神、道德境界都与他的认识水平密切相关,我们在涵养德性的也必须注重知识和才能的培养,它们是相辅相成的。
综上,本章主要解读了“格物、致知”的含义及其重要性,强调了认识事物、研究事物的重要性,以及提高个人认识水平对于提升境界的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