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日常活动所产生的收入。它通常包括以下项目:
1. 销售材料收入:企业销售原材料、边角料、废品等产生的收入。
2. 出租固定资产收入:企业出租固定资产(如土地、房屋、设备等)产生的租金收入。
3. 出租无形资产收入:企业出租无形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产生的租金收入。
4. 提供劳务收入:企业提供的非主营业务劳务(如咨询服务、维修服务等)产生的收入。
5. 政府补助收入:企业收到的政府补助,特别是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补助。
6. 盘盈利得:企业在清查资产时发现的盘盈资产,经批准后计入的收入。
7. 债务重组收益:企业在债务重组过程中获得的收益。
8. 资产处置收益: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产生的收益。
这些收入项目虽然不属于企业的核心业务,但也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应将这些收入项目单独列示,以便于投资者和债权人了解企业的全面经营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