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外收入不计入营业利润。营业利润是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利润,它由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等构成。而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债务重组利得等。这些收入与企业的核心经营活动没有直接联系,因此不计入营业利润。
在企业的利润表中,营业外收入通常在营业利润之后,利润总额之前列示。它虽然能增加企业的总利润,但并不反映企业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因此,分析企业的盈利能力时,应重点关注营业利润,而不是将营业外收入作为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