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公积金账户封存处理指南
对于许多小伙伴来说,离职后公积金账户显示封存可能会引起一些疑问。今天,小编将为大家详细解释如何处理这种情况,并提供一些情形供大家参考,以便大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灵活处理。
情形一:如果您的账户封存已超过半年,且未再就业或新就业单位不缴存住房公积金,您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需要注意的是,若您和您的配偶有未偿清的住房公积金,将不能申请该类型提取业务。
情形二:如果您是在外市离职后,来到潍坊工作。
若您在其他城市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已办理个人账户封存,只要在我市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您便可以向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异地转移业务。
完成转移后,您的缴存时间将可合并计算。
提示:胶东五市(青岛、烟台、潍坊、威海、日照)间的异地转移业务不受此限制。
情形三:如果您在潍坊离职后前往其他城市工作。
若您在新的城市已经就业并且新单位已经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您可以向转入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异地转移业务,将您在潍坊市缴存的公积金转移到新设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
具体事宜请咨询转入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提示:①个人账户封存需满半年方可办理,若您正在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需在结清后办理异地转移。②胶东五市间的异地转移业务不受此限制。
情形四:如果您离职后继续在本地工作。
若您的转出和转入单位都在潍坊市内(包括县市区)缴存住房公积金,转移后您将沿用原来的账户。
办理方式:
1 网上服务大厅办理
单位经办人可登录“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gjj..cn),通过网上服务大厅办理同城转移业务。
2 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
单位经办人可持《潍坊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同城转移)》到任意一个公积金中心分支(办事)机构业务服务窗口申请办理。若由职工本人办理,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