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圆的性质时,我们必须深入理解五个核心知识点,这些内容不仅对于日常的学业考核至关重要,同时也是中考中的常见考点。
在同一个圆或者等圆中,如果存在相等的圆心角,那么它们所对应的弧、弦以及弦心距都将相等。虽然目前教材主要讲解圆心角、弦和弧之间的关系,但实际上弦心距也遵循同样的规律,可以通过全等三角形的理论进行严谨的证明。
我们可以进一步拓展这一概念:在同一个圆或者等圆中,只要圆心角、弧、弦或弦心距这三者中的任意一组量相等,那么其余两组量也必然分别相等。
例题1:如图所示,在圆⊙O内,弦AB与CD相交于点E,且AB=CD,连接AD和BC。求证:AE=CE。
解法一:由于AB=CD,我们可以得出弧AB等于弧CD。通过减去共同的弧AC,我们可以得到弧AD等于弧BC。在同一个圆中,相等的弧对应相等的弦,因此AD=BC。同时,由于∠ADE=∠CBE,以及∠A=∠C,根据“ASA”全等条件,我们可以证明△ADE≌△CBE,从而得出AE=CE的结论。
解法二:根据我们之前讨论的连接法来构造全等三角形,可以连接线段AC或BD,进而证明△ABC≌△CDA(SSS)。由此得出∠BAC=∠ACD,根据等角对等边的原理,我们可以得出AE=CE。
这道题目主要考察圆心角、弧和弦之间的关系。在同一个圆或等圆中,①圆心角相等,②所对的弧相等,③所对的弦相等,这三者之间存在“知一推二”的关系,即其中一项相等可以推出其余两项也相等。
同弧所对的圆周角等于圆心角的一半,而直径所对的圆周角是直角,90°的圆周角所对的弦正是直径。
例题2:如图所示,AB是圆⊙O的直径,D是弧BC的中点,弦DH垂直于AB于点E,并交弦BC于点F,AD交BC于点G,连接BD。求证:F是BG的中点。
分析:通过垂径定理以及弧、圆心角和圆周角的关系,我们可以证明∠CBD=∠HDB。根据等角对等边的原理,我们得到FB=FD。再通过证明∠FDG=∠FGD,我们可以得出FD=FG,从而解决问题。
因此,圆周角与同弧所对的圆心角之间存在关联,相应地,弦和弦心距也可以得到对应的关系。
垂径定理及其推论是本章的重点内容。垂径定理指出:垂直于弦的直径平分这条弦,并且平分弦所对的两条弧。垂径定理的推论包括:平分弦(非直径)的直径垂直于这条弦,并且平分这条弦所对的两段弧。当然,垂径定理的推论不止一个,知识点中弦、弧、圆心角三者之间为“知一推二”,而在垂径定理中则是“知二推三”。其他推论虽然课本中没有明确给出,但在解题时可以通过全等三角形进行证明。
例题3:在圆⊙O中,直径AB和弦CD相交于点E,已知AE=1cm,EB=5cm,且∠DEB=60°,求CD的长度。
分析:作OP垂直于CD于点P,连接OD。根据正弦的定义求出OP,利用勾股定理求出PD,再根据垂径定理进行计算。
垂径定理是本章的重点,也是考试中的重点,需要我们熟练掌握。
点与圆的位置关系包括:在圆外、在圆上、在圆内,这需要比较点到圆心的距离与半径的大小关系;直线与圆的位置关系有:相离、相切、相交,这需要比较圆心到直线的距离与半径的大小关系。证明切线常用的思路包括:(1)作半径,证垂直;(2)作垂直,正半径。在遇到切线问题时,常用的辅助线是连接圆心与切点,从而构造直角三角形。
例题4:如图所示,AB是圆⊙O的直径,点C、D在圆上,且弧CD等于弧BD。过点D作EF垂直于AC,垂足为E,交AB的延长线于点F。求证:直线EF是圆⊙O的切线。
分析:根据题目的特点,选择“作半径,证垂直”。连接AD和OD,由于CD=BD,我们可以得出∠DAB=∠DAC。根据等腰三角形的性质,得到∠DAO=∠ODA。通过等量代换,得到∠DAC=∠ODA,从而推出AE∥OD,进而得到结论。
直线与圆的位置关系也是本章的重点,尤其是切线的性质定理和判定定理。
我们需要熟悉正多边形的有关概念,如半径、边心距、中心角等,并熟练掌握弧长公式和扇形的面积公式,能够进行准确的计算。
例题5:如图所示,A、P、B、C是圆⊙O上的四个点,∠APC=∠CPB=60°。(1)求证:△ABC是等边三角形。(2)若圆⊙O的半径为2,求等边△ABC的边心距。
分析:(1)利用圆周角定理,我们可以得到∠BAC=∠CPB,∠ABC=∠APC。由于∠APC=∠CPB=60°,因此∠BAC=∠ABC=60°,从而可以判断△ABC是等边三角形。(2)过O作OD垂直于BC于点D,连接OB。根据直角三角形的性质,我们可以得到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