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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当春乃发生”里“乃”到底是什么意思吗?

西安的老字号泡馍馆 陶浒 绘

人类的味觉体验充满了奇妙的变化,既有对往昔佳肴的深深眷恋,也有对新鲜口味的不断探索。

我的弟妹来自南方,有一次跟随弟弟回到陕西探亲,她特意要求品尝西安的特色美食——葫芦头泡馍。

说起西安的葫芦头泡馍,不得不提春发生这家老店。我很好奇,平时口味偏清淡的弟妹为何突然对西北美食产生兴趣,她这才道出了缘由——弟弟做了一个梦,梦见了已故的父亲,梦中也记起了父亲经常提及的春发生葫芦头泡馍,因此特意想去店里体验一番。

父亲离世已经过去了七年,虽然刻意不去回想,但他的身影总是挥之不去。父亲热爱读书,喜欢美食,善于言辞,每当他吃到美味佳肴时,总会兴致勃勃地评价一番——比如称赞老姑婆做的臊子面味道绝佳,说那醋香浓郁,连巷子里的孩子们都会被吸引过来(在我们家乡的风俗中,谁家招待客人吃臊子面,街坊邻居的孩子们闻到香味就会来吃上一两碗);夸赞六妈擀的面条薄而劲道,说那面条放在擀面杖上都能映出人影;提到妗妈烙的锅盔,说那锅盔厚度超过一拃,两面金黄油亮,形状如同磨盘,外皮筋道如瘦肉,内瓤酥软似豆腐,连没有牙的老奶奶都能轻松咬动……

每当这时,母亲总会嗔怪父亲几句。父亲却依然兴致高昂,滔滔不绝地夸赞个不停。父亲的话语总能勾起我们肚子里的馋虫,那些曾经带给我们无限遐想的描述,早已成为我们童年记忆的一部分。从小听到大,我们几乎都能默写父亲那些生动形象的描述。

在上世纪80年代,我们家族人口众多,粮食常常不够食用。常年吃的都是玉米面和黑面混合制成的粑粑馍,吃得人常常胃里不适。我小时候身体瘦弱,而且挑食,一看到黑面就毫无食欲。母亲特意将珍贵的白糖熬成酱,单独放在我的饭菜里,既是为了调味,也是为了掩盖面的颜色。我吃了几次后,发现这是个骗局,依然不肯吃饭。母亲急了,就威胁我说山里有个白胡子老汉,专门给不爱吃饭的孩子们治病,说许多家庭都把孩子送去了,老汉在孩子的手心划一刀,孩子就会开始吃饭。有一次,父亲从单位回来,母亲又提起要把我送到山里的传言,我顿时放下碗,放声大哭。父亲劝慰不成,便答应带我到他单位住上一段时间。

父亲在县城工作,县城的人们讲究早上吃水盆羊肉,热气腾腾地吃一顿能让人舒心一整天。尽管父亲在县城工作多年,但通常都是在单位食堂吃饭,很少去饭店。这是因为他家事务繁重,经济条件也有限。我去了父亲单位后,正好大厨也带来了自己的女儿。我们两个年龄相仿,经常一起玩耍。大厨姓阎,手艺精湛,两只手可以同时包包子、擀饺子皮,看得我眼花缭乱。说实话,阎叔做的饭菜花样多、味道重,确实很好吃。开始几周,我还挺喜欢,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尽管阎叔费尽心思,可变来变去还是各种面食,吃腻了也就不感兴趣了。看着我又不好好吃饭,父亲很发愁。一天,父亲发了工资,阎叔提议带我去吃水盆羊肉。父亲本打算用工资先还账,听阎叔这么一说,狠下心,咬咬牙,决定不再犹豫,直接去享受。于是,第二天一大早,父亲郑重地带着我和阎叔的女儿去了一家饭店。父亲精打细算地要了一大碗,分成了三份,结果我俩闻不惯羊肉味,喝了几口汤就不吃了,父亲喜出望外,美滋滋地大吃了一顿。这件事在单位传开后,父亲被人调侃了很久。

也难怪,在那个食物匮乏的年代,父亲年轻且饭量好,一年到头却吃不到几回白面馍馍,水盆羊肉更是难得的美味,偶尔吃一顿当然比过年还高兴。不久,父亲到西安出差,对方单位请他们到春发生吃了一顿葫芦头泡馍,父亲一闻到那股独特的油香,口舌生津,食欲大增,一顿吃了五六个饼,吃得大汗淋漓,浑身舒畅。回来后,便经常在同事、家人面前炫耀,听得人们口水直流。多年以后,每当我吃到美食,总会想起父亲说过的话:吃了春发生,不枉活一生。一顿美食,足以消解世间万般烦恼。父亲那回味无穷、快乐满足的神情,至今仍让我难以忘怀。

美食家们常说:这世上,唯爱与美食不可辜负。古今中外,大大小小的节日都有相应的美食,人们用美食来表达喜悦、寄托哀思,这也从一个侧面印证了“民以食为天”的重要性。后来,我看到心理学上讲渴望食物有科学依据,比如吃面食、米饭能使人感到慰藉和平静;吃糖果意味着渴望甜蜜、奖励和快乐;吃高脂肪的食物能填补内心的空虚……想想也是,要不然小孩子怎么就爱吃糖果爱让人夸奖呢?由此可想而知,在那个肚子里没有油水的年代,一顿葫芦头泡馍的意义,对父亲那一辈人来说不亚于当了一回神仙。

父亲把春发生葫芦头泡馍赞到了极高的境界,我一到西安上学,便兴高采烈地约同学们一起去品尝。一个同学指着学生灶上的尖椒肥肠问我敢不敢吃,一听说这东西是用猪大肠做的,我便打了退堂鼓。

这次,既然是弟弟和弟妹点名要吃,那一定是要尝尝新鲜。接到弟弟一家,已经是晚上九点多,赶到春发生已经来不及了,但为了纪念父亲,我们一改往常的接风习惯,就近到了北郊一家葫芦头泡馍馆。弟妹并不了解葫芦头是什么,我们也没有明说。待到店家将饭菜端上桌,弟妹纳闷地说:葫芦在哪里,只有肥肠呀?我这才解释说:葫芦头煮馍里面并没有葫芦,所谓的葫芦头其实就是猪大肠和猪小肠连接处的那一段肥肠。一种说法是因为肥肠煮好后样子像葫芦,所以叫做葫芦头。还有一种说法是药王孙思邈在长安城居住时,一次外出行医,腹中饥饿,吃了一家用猪肠做的饭菜,觉得油腻重腥气大,就给了店家一个秘方,店家按照这个方子炮制出来的猪大肠香气四溢,吃了浑身舒畅,生意一下子火爆起来。店家为了感恩药王孙思邈,就在门口挂起了药葫芦,并且改名叫葫芦头煮馍。西安人夸葫芦头好吃常说:提起葫芦头,嘴角涎水流。弟妹吃完,来了一句陕西话:葫芦头泡馍,嫽扎啦!而我第一次品尝葫芦头泡馍,毫无违和感,居然也一下子喜欢上了这种异香扑鼻、热烈浓郁的传统美食。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回去的路上,我们玩味着春发生富有诗意的店名,不禁说起大表姐以前忌口,葱姜蒜一点也不沾,家里人没法,常常给她单独做饭。结了婚以后,带孩子做家务,不知不觉中和大家吃一样的饭菜了。如今,生活条件好了,许多人却吃不出饭菜的香味了,于是《舌尖上的中国》系列电视节目应运而生,一经播出,立即火遍海内外,里面有一段话我很喜欢:中国人对食物的情感多半是思乡、是怀旧、是留恋童年的味道。食物是一种独有的媒介,人的思想和记忆会随着时间逐渐变得缓慢直至消失,但对于某一种食物的味道,却可以铭记一辈子,这是食物神奇的地方。有学者说人生中口味要变七次,大约十年变一次。我感觉童年的味道,渗入血脉,就像春天一样温暖,会永远伴随终生,甚至遗传给下一代。

弟弟和弟妹时间紧,没待几天就离开了。儿子住校未曾见到舅舅舅妈,非常遗憾。听说我们为了纪念爷爷专门吃了葫芦头泡馍,便也嚷嚷着要吃一顿。放了暑假,我带他去春发生一饱口福。春发生的葫芦头泡馍品种多,有海鲜、鸡片、砂锅葫芦头,我们要了最传统的葫芦头泡馍,汤煎油汪,香味独特,儿子吃得满头大汗,大呼过瘾。我又说起父亲当年吃春发生的事儿,儿子自认饭量比不过爷爷。说话间,邻桌来了一老者,要了一碟梆梆肉,从怀里摸出一个小酒壶,就着蒜片吃一口肉,然后咂咂嘴巴,慢慢抿一小口酒,再一口肉一口酒,吃得甚是悠闲自在。周围的食客都停箸观望。

儿子不知梆梆肉为何物,我说就是熏猪大肠、猪肝等杂碎。西安过去卖梆梆肉的,拿梆子敲打着盆沿儿,沿街叫卖,老主顾一听这声音就端着碗出来了,跟货郎摇拨浪鼓一样。儿子点头称是。我看他眼馋梆梆肉,索性也要了一碟,儿子吃了几口,突然说要打包带回去。问其故,儿子说:这么好的东西,带回去和爸爸看球赛时一起吃才过瘾!

□梁新会 2022年3月13日《西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