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经济持续进步,近些年我国的房价呈现出不断攀升的态势。尽管当前各地方政府坚定执行”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政策方针,但房价对于广大民众而言,依然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众多年轻人在购房过程中,不仅需要动用全家积蓄来支付仅能勉强覆盖的首付款,即便在购房之后,仍需背负长达数十年的贷款压力。
正因如此,房产在绝大多数家庭的总资产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由此引出一个重要议题,即房屋产权相关的问题。
众所周知,房屋产权包含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两个核心组成部分。虽然房屋所有权属于永久的个人财产,但房屋所依附的土地却属于国家所有。更为关键的是,土地的使用权通常只有70年期限,这便引发了一个普遍关注的问题:当70年土地使用权期满后,房屋将如何处置?最终归属权归属于谁?
在此,我们需要普及一个基础知识点:通常所说的70年土地使用权期限,并非从购房开始计算,而是从开发商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时间起算。
例如,如果开发商获得一块70年使用期限的土地,但实际开发建设耗时十年才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那么该房屋的实际使用权年限将不再是70年,而是70年减去10年,即60年。
因此,购房者在选购房产时,必须特别关注该房产剩余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接下来,我们回到正题。在过去,由于70年产权到期后的处理方式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许多人对此表示担忧:当70年产权期满时,自己的房产是否会被收回?
然而,实际上我们无需过度忧虑,因为自今年起,随着民法典的正式施行,其中对房屋产权问题作出了详细规定和解答。
民法典明确规定:当居民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到期后,将自动续期,而续期所需缴纳的费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法规执行。
同时,根据我国《物权法》的条款,房屋产权到期后,国家不会实施土地回收政策,业主只需按时缴纳土地续期费用即可。
谈到这里,可能有人会担心土地续期费用是否高昂,是否会达到数十万甚至上百万。实际上,这种担忧是不必要的。
因为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土地续期费用不会超过五位数,即最高不超过一万元,而最低标准为每平方米15.6元。
以一套100平方米的房产为例,若按最低标准缴纳土地续期费用,业主只需支付1560元。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如果国家对某地块有拆迁计划,将按照市场价格的三倍进行补偿,这便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拆迁补偿机制。
至此,相信大家已经明白:当房屋产权到期后,业主只需及时缴纳土地续期费用,无需担心房产会被国家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