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运期间车票难求,许多家庭选择搭乘亲友的私家车出行
提醒:
不论多一个大人还是小孩,都属于超载!
最近,清远佛冈在106国道上巡逻时,发现了一辆超载的面包车。这辆车的核定载客数为11人,实际上载了15人,超载率高达36.36%,其中还包括11名儿童。依法进行了处罚(罚款200元,记6分),并对司机和乘客进行了安全教育,要求他们立即将超载的乘客安全转运。
类似的情况并非个案。1月11日晚,清远在石角新基设卡查车时,也查获了一起超载面包车(核载7人,实载9人)。同样,依法进行了处罚,并要求司机立即联系车辆转运超载的乘客。
有些人误以为儿童、婴儿不占座位就不算超载,这是一种误解。实际上,私家车的核载人数是以车辆行驶证上标明的核载人数为准,无论乘客的身高、体重、年龄如何,只要超过核载人数,就属于超载。这其中包括怀抱在父母怀中的婴儿。
对于婴儿是否应该算作超载的问题,虽然有人提出人性化的建议,但在伤亡人数的统计中,无论是大人还是小孩、婴儿,都会被计算在内。驾驶人在出行前一定要注意严格按照车辆的核载人数进行乘坐。如果人数过多,建议分车出行或分批次出行。
家用车辆设计时,每个座位都配备了相应的安全气囊和安全带等保护措施。超出核定人数的乘客将处于无保护状态。在发生时,这些超载的孩子或婴儿将面临极大的危险。
根据法律规定,驾驶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罚款100元,记3分;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罚款200元,记6分。若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的客车严重超载,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无论是一个婴儿还是小孩,都会算作一个个体。只要超过车辆核定人数,都属于超载搭载。无论是春运期间还是平时出行,驾驶人和家长们都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确保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广东、清远
编辑:雷彬。超载的危害不容忽视,让我们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