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监委官方网站通报
近日,江苏省灌南县地方海事处的一名聘用驾驶员汪某在接受处分时懊悔不已。他本以为每次给摩托车加油的金额很小,就不会被发现,然而因贪小便宜而吃了大亏。
这一切要从今年3月份灌南县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的一次监督检查说起。在查阅灌南县地方海事处的公务加油卡加油记录时,检查人员意外发现一些加油金额异常的小记录。他们感到疑惑:“为何汽车加油会有如此小的金额?”于是,检查人员决定深入调查这张卡的所有加油记录。
经过调查发现,从2019年开始,类似的小金额加油记录每周都会有一次,最少的仅有7.25元。检查人员初步判断这里可能存在违规行为,并展开了进一步调查。通过调取加油站监控和比对相关记录,确认是灌南县地方海事处的驾驶员汪某使用该公务加油卡的副卡为私车加油。
面对检查人员的询问,汪某最初否认使用公务加油卡为私车加油。但当检查人员出示相关证据时,他额头上开始冒汗,最终承认了自己的行为。“为了方便出车,这张副卡一直由我保管,平时也没有检查。我每次都只给摩托车加很少的油,以为自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蒙混过关。”
经查实,汪某在2019年1月至2021年3月期间,利用保管单位加油卡的便利,为自己的摩托车加油共计1910.91元。最终,他因违央八项规定精神被灌南县监委给予记大过处分,并被责令退赔违法所得。灌南县地方海事处的负责人及办公室也因监管不力被提醒谈话。
针对此次发现的公务加油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灌南县监委采取了多项措施。一方面,在全县范围内通报这一典型问题以警示他人;要求相关单位堵塞漏洞、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公务加油卡的使用,以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通讯员:纪伟)
此次事件再次提醒广大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员工,公务资源不可滥用,任何违规行为都将受到严肃处理。也呼吁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继续加强监督执纪工作,确保公职人员遵守纪律规定,维护公共资源的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