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新会计准则下,待摊费用已经取消,我们该如何处理此类情况呢?
以公司房租为例,假设我们在2021年12月底预支付了一整年的房租,总计为币12万元,且我们通过银行存款进行了支付。在记账时,我们可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如何正确记录这笔费用?
我们的记账方式应该是这样的:
借:预付账款 12万(因为房租属于未来一段时间内的费用支出)
贷:银行存款 12万(表示我们的银行存款减少了)
然后,当我们收到后(暂不考虑税收问题),我们的会计处理方式如下:因为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我们需要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记账。假设每月的房租为币一万元,那么我们在收到时应该如何处理呢?我们应使用“其他应收款”来进行处理,如借:其他应收款——待摊费用(或相应的支出)。
也就是说我们会将支付的一整年的房租先行列入“其他应收款”的账户里进行摊付:借:其他应收款 12万贷:预付账款 12万这里使用其他应收款是因为这个科目专门用于记录未来应得的款项或其他相关资产的待收款项。由于房租是我们预先支付的款项,因此选择使用其他应收款进行记账。接下来,我们需要对每月的房租进行摊销。例如,对于每月房租支出时的处理应如下:借:管理费用——房租 一万贷:其他应收款——待摊费用 一万在这个过程中要注意的是,长期待摊费用适用于超过一年的费用支出。对于每月的房租支出我们不应使用长期待摊费用进行记账。以上是关于新会计准则下待摊费用的处理方式的相关解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