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工资结算时间: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当劳动合同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雇主应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当天一次性支付完员工的工资。例如,员工在5月15日办完了离职手续,通常情况下,雇主也应在当天结清其工资。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公司可能会根据既定的工资支付周期进行支付,只要不存在无故的延迟即可。
– 结算标准详解:
– 正常出勤工资: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为基础,结合员工实际出勤天数进行计算。比如,小李的月工资是5000元,当月应出勤22天,而他实际出勤了18天,那么他的正常出勤工资计算为50002218≈4090.91元。
– 加班工资处理:如果员工在离职前存在加班情况,加班工资需要单独核算。工作日常加班的,雇主需按照员工小时工资的1.5倍进行支付;周末加班的,按照2倍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则按照3倍支付。
– 奖金与绩效工资的结算:对于奖金和绩效工资,如果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中有明确的规定,就应按照相应的规则进行支付。比如公司规定完成某个项目可以获得奖金,小王在离职时项目已经完成,那么他就有资格获得这笔奖金。
– 扣款事项:如果员工因个人原因给雇主造成经济损失,雇主可以按照劳动合同中的约定要求赔偿,并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相应的金额。但每月的扣除额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并且扣除后剩余的工资金额不得低于当地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例如,小赵的月工资是4000元,他因失误给公司造成了1000元的损失,那么最多可以从他的工资中扣除400020%=800元。
– 支付方式:工资一般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支付方式通常是通过银行转账,如果经员工同意,也可以采用现金支付。现金支付的工资需要员工签字确认收到,以便留存支付凭证作为记录。
– 争议解决方式:如果在工资结算上员工和雇主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雇主限期支付。员工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