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行政发布的一份通知——办公厅的关于2021年节假日的安排公告
亲爱的各级及部门,包括各省份、区、直辖市,以及各部委和直属机构:
经的批准,现将2021年的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的放假调休安排详细告知如下。
一、元旦假期:自2021年1月1日至3日,连续三天。
二、春节安排:自2月11日始至17日终,共计七天长假。期间,2月7日(星期日)及2月20日(星期六)需正常上班。
三、清明节假:从4月3日开始,到5日结束,共计三天。
四、劳动节假期:从5月1日至5日,共五天。调休日为4月25日(星期日)及5月8日(星期六)。
五、端午节庆祝:自6月12日至14日,共三天。
六、中秋节庆祝与调休:从9月19日至21日,也是三天时间。其中9月18日(星期六)需要正常工作。
七、国庆节长假:自10月1日起,至7日结束,共七天。期间,9月26日(星期日)和10月9日(星期六)需进行调休上班。
在上述的节假日期间,各级地区和部门需妥善安排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一旦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应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确保群众能够平安祥和地度过每一个节日假期。
办公厅
公告日期:2020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