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科目概览
一般人在“应交税费”科目下,为了全面核算业务,共设置了11个二级明细科目。
二、核算内容与账务处理
(一)应交税费—应交
包含10个三级专栏,其中6个借方专栏和4个贷方专栏。由于下设三级明细较多,此处不做详细讲解,请前往下期文章查看。
(二)应交税费—未交
本月产生应缴未缴的,本月月底的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转出未交)
贷:应交税费—未交
次月实际缴税的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未交
贷:银行存款
对于营改增相关业务涉及的“预交”科目,期末转入时,按现行税法规定预缴款时:
借:应交税费—预交
贷:银行存款
月末,将“预交”明细科目余额转入“未交”明细科目。关于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欠税、待抵扣进项税额等也都有相应的会计处理。
(三)关于其他明细科目
除了上述的“应交税费—未交”,还有如“应交税费—预交”、“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等科目,这些科目的核算内容和账务处理同样重要。例如,“待认证进项税额”是在取得扣税凭证但尚未在综合服务平台做用途确认时的会计处理。关于每个科目的具体核算内容和处理办法,会在后续文章中详细讲解。
三、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