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自述】:即将步入退休的我在今年九月会有一个全新的起点,届时我会正式办理退休手续。我心中有些许疑虑,因为我的个人一直由我自行保管。对于即将到来的退休手续,我担心因问题产生不必要的困扰。我是于一九八六年踏入工作岗位的,关于我的工作历程中是否存在视同缴费年限,我也不是很清楚。
【解答】:对于内的职工来说,在退休前社保部门会进行的审核。这一审核过程涉及到诸多重要的核实事项,比如姓名、年龄、工作年限等,以确保退休后应享受的各项待遇准确无误。对于内退休职工而言是至关重要的。
在退休手续前,社保部门需要的应该是完整密封且由有管理权限的单位人事室提供的。如果长时间在个人手中或者已经拆封,那么这样的可能会被视作无效,社保部门有权拒绝接收和审核。因为长时间由个人保管的,其真实性和可靠性可能会受到影响。
关于您提到的视同缴费年限的问题,确实需要依赖中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您是合同制工人并且于一九八六年开始工作,那么根据当时的规定,合同制工人被统一纳入社会养老保险统筹,这种情况下通常只有实际缴费年限,而并不涉及视同缴费年限的问题。这一点的判断主要依据中的《招工审批表》。
面对长时间个人保管的问题,虽然您的并未拆封,但仍存在社保部门不予审核的可能性。遇到此类情况,建议您将交还给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请求他们重新鉴定并密封盖章后移交至当地人才市场管理中心进行保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