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视角·深度观察(特约记者 周超 宫主 武玉姗 马晓晴)炎炎夏日,驱蚊防暑成为人们出行的重要需求,花露水作为常见用品,其携带问题引发了广泛关注。然而,根据现行规定,花露水属于地铁安检中禁止携带的物品。
近期,记者通过实地走访多个地铁站,发现与防晒喷雾等类似产品相比,花露水虽被明令禁止,但在实际安检过程中并未被严格查处。
摄/记者 曹博远
现场观察
花露水与防晒喷雾的安检差异
在8点左右早高峰时段,记者抵达10号线角门东地铁站。进入安检区域后,明显可见张贴的“北京市轨道交通禁止携带物品目录”。其中,第四大类“易燃易爆物品”第七小条明确指出,花露水、洗甲水、发胶、摩丝等禁止携带。
记者曾将某品牌花露水放入随身包中,该产品包装上明确标注“远离火源”。当包件通过安检机时,记者顺利通过,安检人员未作任何询问。随后在公益西桥站点,同样未遭遇阻碍。
为进行对比测试,记者同样在早高峰时段前往地铁15号线新国展站和孙河站,分别携带防晒喷雾和花露水进行安检体验。
在新国展站,通过安检门后记者即被拦截。“包内有喷雾,请打开检查。”一位安检人员表示。经检查后,工作人员指出:“该喷雾无易燃标识,可携带;若标明易燃则禁止。”至于花露水,安检人员解释道:“地铁禁止携带任何容量花露水,因其酒精配方属易燃品。”
在孙河站,携带喷雾的记者同样被拦截,但经检查后获准通行。而花露水则未在安检设备中被检测到。
外文警示
防晒喷雾的隐蔽性风险
在八通线果园站,记者同时携带防晒喷雾和花露水通过安检。工作人员发现喷雾后要求检查,经确认喷雾无易燃标识后放行。值得注意的是,工作人员全程未询问花露水情况。
当记者在梨园站出站后再次进站,安检过程同样顺利通过。通过网络调查发现,部分防晒喷雾瓶身标注“高温”“注意”等警示,但字体较小。记者自带的韩国品牌防晒喷雾底部印有韩文“易燃性”标识,非专业读者难以察觉。
政策解读
花露水与酒精制品的监管标准
根据地铁公示的“禁止携带物品目录”,除2000毫升以上白酒等明令禁止外,包装标注易燃信息的日常用品如花露水也属禁带范围。白酒因体积限制可携带,而花露水因成分特性被严格管控。对此,许多市民表示疑虑。消防部门曾进行实验:在花露水表面点燃蜡烛,花露水迅速燃烧;距火源20厘米处喷射花露水,则形成火球。
相关规定
交通工具化妆品携带规范
针对化妆品携带问题,铁路和民航部门均有明确规定。铁路规定自喷压力容器类化妆品(如防晒喷雾)单件不超过120毫升。花露水虽未在铁路目录中禁止,但地铁出于安全考虑仍将其列入禁带范围。民航规定国内航班禁止随身携带液态化妆品,但可托运,且需符合特定包装要求。旅客可携带不超过100毫升的化妆品,并置于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
(注:本次体验调查中,记者未携带花露水乘坐地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