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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的区别及联系

学科作为大学组织的基石,学科制度作为大学的核心制度之一,在推动知识发展的同时,也对其创新形成了一定的制约。

自20世纪中叶起,跨学科、交叉学科、超学科以及新型知识生产模式等理念持续涌现,传统的学科体系和学科制度不断受到挑战,知识创新往往源于对学科边界的突破。

然而,在当今大学中,“学科”二字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意义远超一般概念。可以说,学科已成为大学管理与发展中的核心要素。

我们时常听到类似的说法,如“学科是大学的基础”或“一流大学依托一流的学科建立”等。

这里所指的学科,主要是指“一级学科”。

依据教育部发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大学所传授和研究的知识被划分为13个学科门类,每个门类下设若干一级学科,一级学科内部再细分为多个二级学科。

目前的一级学科数量已达到110个,例如物理、化学,或法学、教育学等。

二级学科的数量接近400个,例如一级学科数学下设基础数学、计算数学等5个二级学科,一级学科教育学下设教育学原理、教学与课程论、比较教育等10个二级学科。

过去,我们普遍认为大学学科分化过于细致,学科之间缺乏有效整合,资源难以共享;人才培养过于专业化,导致学生知识面狭窄;教师科研方向过于局限。这些问题被认为主要源于对二级学科的过度重视,而忽视了一级学科的重要性。

因此,我们提出应淡化二级学科,强化一级学科,以一级学科为单位进行建设、管理和评估。

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申请与审批,也从二级学科转向一级学科。一级学科的建设与管理被赋予更高优先级。

从“二级”到“一级”学科的转变始于2011年,当年新增博士点开始统一以一级学科为申报单位。

与此同时,随着学科评估工作的逐步推进,一级学科成为大学学科建设的基本单元。

之所以要“二级”转“一级”,主要基于以下理由:打破二级学科之间的相对独立,促进多学科交叉与融合,形成新的学科增长点;集中多个二级学科的力量,有利于联合开展大型科研课题;按一级学科设置课程体系,有利于培养具有广阔知识背景的人才。

经过十多年的实践,一级学科管理模式是否实现了预期目标?是否朝着期望的方向发展?

具体而言,我们可以提出以下问题:自实施一级学科管理以来,二级学科之间的资源共享是否得到实现?学科交叉与融合是否增加?二级学科间的科研合作是否增多?教师参与跨学科合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是否提高?博士课程体系是否在一级学科框架下得到优化?博士生培养的知识视野是否更加开阔?学者们的研究方向是否更加广泛?

要回答这些问题,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

但从经验观察来看,我们当初对一级学科管理模式的期望并未完全实现,在多数情况下,教师们的科研和教学活动与此前相比变化不大。

另一方面,一级学科管理模式也引发了一系列新问题:

第一,按一级学科申报博士点,意味着至少需要具备三个二级学科点作为支撑。

对于规模较大的大学和学科,满足这一要求相对容易,但对于规模较小的院校,组建能够支撑两三个二级学科的学术队伍则面临挑战。

结果就是,申请单位必须在短期内迅速扩充师资,以满足博士点申报要求。而短期内快速扩编往往伴随着质量下降的代价。

第二,按一级学科建设博士培养点,不仅提高了申报门槛,更重要的是,一级学科的管理体制可能削弱某一学科的鲜明特色。

一所大学如果在二级学科层面拥有特色鲜明、质量上乘的学科,但为了申请博士学位授予权,必须将其教师队伍分散到三个或四个不同的二级学科中,这不仅不利于特色发展,还会导致无特色研究的开展。

第三,一级学科管理可能影响具有特色的二级学科发展。

同一一级学科下的各二级学科虽具有共同归属,但往往存在差异,甚至相互竞争。

一级学科管理难以平衡各二级学科的诉求,可能出现弱势学科制约强势学科发展,或强势学科抑制弱势学科发展的现象。

例如,同济大学的法学博士点以知识产权法为重点,具有较高影响力,但由于其他二级学科较弱,一级学科博士点被认为不符合标准;科技哲学在哲学一级学科下,往往难以获得相应资源,发展受限。若实行二级学科管理,则可避免这类问题。

从知识发展的视角来看,我们可以思考以下问题:

知识创新通常发生在“一级学科”还是“二级学科”的层面?学者们主要在哪个层面开展学术工作?学术交流主要发生在哪个层面?研究生培养基于哪个层面?教科书通常按照哪个层面编写?大学为社会服务主要依据哪个层面的知识?跨学科研究通常发生在哪个层面?

经验表明,二级学科是知识活动的核心层次,是高校教师进行教学和科研的平台,也是知识交流与生产的平台,同时适合培养学生的知识范围。那么,我们为何要特别重视一级学科的建设和评估?

例如,审批博士点为何要在一级学科层面申报和审核?我们能否尊重知识生产和传承的现实,在二级学科层面建设博士点,按照二级学科的口径进行申报、评审和评估博士生的培养与科研?

如果二级学科是教师们日常工作的平台和活动范围,为何不将其作为建设的基本单位,反而去构建一个远离教师工作实际的一级学科平台。

平台越远离教师们熟悉的范围和层次,教师们就越难以参与,难以拥有发言权,参与的积极性和责任心也会随之减弱。

当然,高校从宏观层面对一级学科发展进行规划也是必要的。

问题是,我们的学科制度本质上是一套行政制度,从学科目录的制定到学科资源的配置,都在行政管理框架下进行,政策、资源、条件都跟随学科建设的需求。

一级学科管理在实践中往往忽视二级学科层面的知识活动需求。

或许我们实施一级学科管理的初衷是为了促进二级学科发展,但在实践中,被做大做强的一级学科未必能促进二级学科之间的合作,未必能激励教师进行跨学科研究,未必能培养出知识面宽广的学生。

我们对学科的管理能否更加贴近教师学术工作的实际,更好地满足他们的需求,同时给予他们更多参与的机会和可能?

核心问题在于,大学的学科管理如何能更好地激发教师教学和科研的自主性与积极性。

实际上,知识发展和社会需求是多元且动态变化的,二级学科更容易与之对接,并作出快速响应。

总之,无论从知识发展的角度,还是从教师工作的角度,二级学科都是一个较为理想的管理平台,我们的学科制度应该尊重这一基本事实。

为了保持连续性,不妨在坚持目前的一级学科管理制度的同时,允许和鼓励二级学科管理的方式,例如允许以二级学科申报博士点;一级和二级学科管理并行,以满足不同学科建设的需求。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要充分尊重二级学科的地位和作用。

《中国科学报》 (2019-08-21 第4版 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