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笔试时间已经定于5月17日至5月20日,各位考生需要集中精力进行备考,力争一次性通过考试,成功获得初级会计资格证书。
今日的学习重点是《经济法基础》第三章的内容,即支付结算制度(2)部分,如果大家单独学习知识点可能会感到有些吃力,建议大家结合精讲班课程一起学习,聆听老师的详细讲解,这样理解起来会更加顺畅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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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结算账户的种类与管理
1.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分类
(1)基本存款账户(作为主要账户,一个单位只能开设一个):
①开设条件:
a.个人无法开设(仅企事业单位可以);
b.组织层级不够的不能开设(团级及以上分支机构可以);
c.临时性经营活动不能开设(异地常设机构可以);
d.非独立核算单位不能开设(独立核算的机构可以)。
②使用用途:日常资金收付、工资及奖金的现金支取(可以存取现金)。
(2)一般存款账户:
①开设条件:
a.必须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营业网点开设;
b.需要提供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证明文件等材料;
c.如需借款,需提交借款合同;
②使用用途:用于借款资金的转存、借款的归还以及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不可以支取现金(可以存入但不能取出)。
(3)专用存款账户:
①开设条件:针对特定用途的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实行专款专用);
②使用用途:a.证券、期货、信托等专用存款账户、收入汇缴资金账户(可以存入但不能取出);
b.基本建设、更新改造、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账户、粮食、棉花、油料收购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工会经费账户(可以存取现金);
c.业务支出资金账户(可以取出但不能存入)。
(4)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①开设条件:一个基层预算单位只能开设一个零余额账户(可以作为基本账户或专用账户进行管理);
②使用用途:财政授权支付、可以转账、可以提取现金、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
(5)临时存款账户:
①开设条件:用于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性经营活动、注册验资、增资、临时性任务等;
②使用用途:临时性资金的收付;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能超过2年。
2.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分类
(1)Ⅰ类户:可以存取现金、转账、购买理财产品、进行消费和缴费(没有限额);
(2)Ⅱ类户:可以存取现金(有限额)、购买理财产品、限额消费与缴费、限额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转入资金、进行放贷和还贷(放贷还贷没有限额);
(3)Ⅲ类户:限额消费缴费、限额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转入资金(任一时刻账户余额≤2000元)。
3.异地银行结算账户的适用情况
适用于存款人在其注册地或住所地行政区域之外(跨省、市、县)开设的账户。
票据的种类与相关概念
1.票据的分类
支票、本票、汇票(包括商业汇票和银行汇票)。
2.票据的当事人
(1)基本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说明】本票的基本当事人只有出票人与收款人。
(2)非基本当事人: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等。
3.票据行为
(1)出票: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行为;
(2)背书:在票据背面或粘单上记载相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
(3)承兑: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并签章的行为,仅适用于商业汇票;
【说明】付款人承兑汇票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如果承兑附有条件,则被视为拒绝承兑。
(4)保证: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个人或单位,为担保特定债务人履行票据债务而在票据上记载相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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