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展示:配送人员正通过智能快递箱进行包裹派送。韩章云/摄
中国新闻网北京4月11日电 (特约记者 邱宇) 您日常通常如何接收快递包裹?近年来,随着代收服务点和智能快递箱的普及,用户无需再担心家中无人时收件问题,然而这一便利措施也衍生出新的矛盾——尽管收件人确实在家,配送人员却倾向于拒绝上门派送。
居住于北京市朝阳区的一位姓汤的居民透露,4月9日,其收到的圆通快递被配送员直接送达小区内的代收站(一家社区超市),并附送短信通知自行提取。汤先生当时明确表示家中有人,但配送员以“公司规定不再送货上门”为由拒绝进一步沟通。
“我分别拨打了两次客户服务热线,并通过网络人工客服渠道进行了咨询,三位工作人员均表示当前快递行业政策要求用户前往代收点取件,圆通快递只是先行执行,未来所有快递企业都将采取相同做法。”汤先生详细描述了沟通经过。
据记者调查,不仅圆通快递,北京地区的韵达、中通等多家快递公司也存在类似现象。
“若小区门口的智能快递箱有可用空间,通常会将包裹存放其中。若需送货上门,寄件人需在寄件时特别注明。”北京市丰台区一位韵达快递员解释道。
快递配送是否必须坚持送货上门?未经收件人许可,将包裹置于代收设施或快递箱内,并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此种操作方式是否合规?
快递行业资深专家、贯铄企业管理顾问赵小敏在接受中国新闻网记者采访时强调,根据相关规定,配送人员若选择将包裹放置于代收点或快递箱,必须事先获得收件人的书面或口头同意。若收件人明确表示反对,则配送人员必须履行送货上门的义务。
“按照规范流程,应先与收件人确认送达方式,再进行实际投递,而非先投递后通知。”赵小敏补充说明。
记者留意到,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快递行业的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对快件投递环节作出了具体约束,该法规自2018年5月1日起正式生效。
《条例》明确指出,快递服务企业有责任将快件投递至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其指定的代收人,并确保收件人或代收人有机会当面检查包裹。收件人或代收人享有当面验收的权利。
在实际操作中,部分智能快递箱已设有醒目标识,提示配送人员必须先行征得收件人同意。
北京市丰台区某住宅区外的丰巢快递箱上张贴的警示标语写道:“在将包裹入库前,敬请征得用户许可。”
北京市某社区周边的快递箱展示提示信息,提醒配送人员务必首先征求收件人意见。中国新闻网 邱宇/摄
然而,在坚持送货上门方面,配送人员亦面临实际困境。
例如,部分小区实行快递车辆限行政策;快递单据上的门牌地址信息存在误差;频繁遭遇收件人不在家的情况,导致配送效率下降、包裹积压;此外,还存在快递车辆及车内包裹被盗的风险。
针对这些挑战,中国快递协会前副秘书长邵钟林在受访时表示,鉴于配送人员所面临的实际困难,国家层面倡导“最后一公里”配送服务的多元化发展。
《快递暂行条例》规定,鼓励不同快递企业共享末端服务设施,以提升用户收件体验。
邵钟林预测,未来智能快递箱和代收点的使用比例将持续增长。但他同时重申,送货上门应作为基本服务标准。
“行业推动末端配送服务的多样化,但前提条件是,无论采用何种配送方式,都必须尊重收件人的选择权。”邵钟林强调。
作者:邱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