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职工资的计算,确实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很多人可能存在误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月数,以每月工资的当比例支付经济补偿。具体来说,如果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不满六个月,按六个月支付;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以此类推。
如果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具体计算方法为: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的,按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六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此外,如果劳动者因自身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与上述相同。
总之,离职工资的计算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执行,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