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浙江省对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进行了重要的更新和调整。
省林业局相关负责人指出,自2016年公布现行《浙江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以来,已经近9年。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浙江省的野生动物生存环境及资源状况发生了显著变化。原有的名录已无法适应当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新形势和新需求。对名录进行调整是必要的。
此次调整对于加强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保障野生动物种群安全、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以及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具有重大意义。经过调整,新的《名录》共收录了103种陆生野生动物,分为15目38科。
具体调整如下:相较于旧名录,新增了49种野生动物,包括鼬獾、猪獾、亚洲狗獾、鹧鸪、绿翅金鸠等多种动物。也新增了一些鸟类,如短嘴金丝燕、白喉斑秧鸡、红胸田鸡等。还有一些蛇类,如海南闪鳞蛇和福建华珊瑚蛇等也被纳入新名录。
有82种野生动物被从名录中移除,包括狼、赤狐以及一些鸟类,如鸿雁、小白额雁等。一些爬行动物和两栖动物,如平胸龟、黄缘闭壳龟等也被移出。
这次调整后的《名录》更加贴近浙实际情况,不仅充分尊重和保护了野生动物,也彰显了我省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视。据了解,此次调整涉及的具体物种名单和责任审核人员如下:新增物种的审核责任人为邵婷、陈奕和殷军领等人负责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