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媒体在8月15日道了用户王某某遭遇“国际漫游天价资费”的问题。随后,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在8月16日晚作出回应,表示已经迅速启动调查处理程序。具体细节如下:
据了解,用户王某某的两个手机号码分别于2019年2月20日和2023年9月6日开通了国际及港澳台数据漫游业务。这两个号码在2023年12月17日至23日期间在尼泊尔漫游。当用户于12月17日抵达尼泊尔时,电信立即向两个手机号码发送短信,详细告知了漫游资费情况。随后,从12月17日至23日,电信每天都通过短信方式向这两个号码发送漫游费用提醒,并且系统显示短信均成功送达。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指出,《国电信条例》第二十规定,电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并且电信业务经营者需要根据生产经营成本、电信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来合理确定电信业务资费标准。由于尼泊尔属于数据漫游资费的高结算区域,电信基于自身运营成本考虑,为此设定了相应的数据漫游资费标准。
根据电信的规定,如果用户在当天(北京时间0点至24点)的漫游资费超过500元,系统会自动触发熔断机制,暂停用户的数据漫游功能,并发送短信提醒。用户可以根据短信提示自行决定是否恢复当日的数据漫游功能。
经过调查,上海市通信管理局了解到,在12月18日至23日期间,用户王某某的漫游资费达到了熔断标准,因此电信的企业系统自动暂停了用户的数据漫游功能,并通过短信通知用户。用户在熔断后分别于12月18日、20日、21日和22日自行恢复了数据漫游功能。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强调,针对如何提醒用户控制国际漫游流量费用的问题,他们已经指导上海信息通信行业形成了一整套系统方法。近年来,他们并未收到关于“国际漫游天价费用”的投诉,而用户王某某反映的情况属于个别案例。
在用户提出话费争议后,已先后四次进行申诉。经过调查,上海市通信管理局认为上海电信在运营过程中并未违反相关规定。考虑到用户的实际情况,上海市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在2024年1月协调上海电信提出了对账单八折处理的解决方案,但用户未接受。
之后,用户在2月2日提出调解申请。经过电话调解,用户坚持要求全额减免12月的漫游费用(两个号码合计1.6万余元),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在4月17日,用户再次提出申诉,表示愿意承担6000元费用。经过协调,上海电信决定为用户减免当时的违约金3744.7元,并对12月账期费用进行七折调整处理,减免费用4866元,总计减免8610.7元。双方仍然未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