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宗十八代”是中国传统宗法观念中,对家族祖先的一种概称,并非实指十八代人。它通常用来泛指比较近期的祖先,一般包括父系家族的直系和旁系亲属。具体来说,按照传统的说法,“祖宗十八代”大致可以包括以下人员:
1. 自身: 自己。
2. 父辈: 父亲、母亲(或称母辈)。
3. 祖父辈: 祖父、祖母、祖父的兄弟(即父亲的叔伯)、祖父的姐妹(即父亲的姑姑,及其配偶)。
4. 曾祖辈: 曾祖父、曾祖母、曾祖父的兄弟(即祖父的兄弟,即父亲的叔伯伯叔)、曾祖父的姐妹(即祖父的姐妹,即父亲的姑姑姑姑)、以及曾祖父的兄弟的配偶(即父亲的堂叔伯、姑母)。
5. 高祖辈: 高祖父、高祖母、高祖父的兄弟(即曾祖父的兄弟,即父亲的堂叔伯伯叔)、高祖父的姐妹(即曾祖父的姐妹,即父亲的堂姑姑姑姑)、以及高祖父兄弟的配偶等。
这样计算下来,从自身往上推,第一代是父母,第二代是祖父母,第三代是曾祖父母,第四代是高祖父母。每一代按照父系计算,加上同代的长辈女性及其配偶,再加上上一代的兄弟及其配偶,总数往往接近十八位。但“祖宗十八代”更多是一种文化概念,强调对祖先的追念和敬重,具体的代数和人员范围在不同家族和地区可能略有差异。它体现了中国人重视家族传承、饮水思源的伦理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