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举不避仇,内举不避亲”这一原则,深刻体现了古代贤明之士在选拔人才时的宽广胸怀和公正态度。它强调的是,在选拔人才时,不应受到个人恩怨和亲疏关系的影响,而应以能力和德行为唯一标准。对于有才能、有德行的仇人,也应积极推荐;对于自己的亲属,若不符合要求,也不应姑息。这种做法,不仅有利于选拔出真正优秀的人才,有助于国家的发展和进步,也体现了选拔者的公正无私和远见卓识。在现代社会,这一原则依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人才选拔和任用中,我们应秉持这一原则,不计较个人恩怨和亲疏,只看重能力和德行,从而选拔出更多优秀的人才,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