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出纳工作的七个重要提示有哪些?广州启智通才教育为您解答。
第一点,当面对现金收付时,务必要与当事人确认金额无误,最好是再有第三人进行复核,之后再进行收付入账的操作。这样可以避免出现误差或纠纷。
第二点,对于需要报销的,必须确保抬头与本单位名称相符、大小写金额一致、无涂改痕迹、上必须有收款单位章或收款人章,以及与支票入账方一致。如有任何不符之处,均需重新审核并补办相关手续。
第三点,在报销单据方面,需要先签字再付款;对于收款单据,需要先交款再盖章。付款单据上应明确标注付讫章,以示款项已支付。
第四点,若付款单据由他人代领,需在单据上签下代领人名字,并不得签下被代领人名字。若代领人非本单位职工,需注明与被代领人的关系以及联系地址。
第五点,对于营业外收入,应以经办单位交款单位为依据,并在收款后及时开出财务收据,以确保收入记录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六点,出纳人员应加强对支票、和收据的保管工作。领取支票时需设立备查登记簿,并由主管财务领导审签后,由领用人签章。对于现金支票的存根联,领用人需在存根联上签字,以防止正副联金额不符的情况发生。支票存根联上需详细写明金额、用途和领用人信息,并在备查簿上注明空白支票和支票限额。对于作废的支票,需按顺序装订在凭证中。
第七点,对于和收据的作废处理,需及时退回并先作废后重开。若为销货退回红冲,需先由仓库部门验货入库后再进行退款操作。若对方丢失和收据,需根据对方财务部门开具的该款尚未报销的证明来补办单据,并在证明单上注明原开或单据的时间、金额、号码等信息,同时注明“原开单据作废”字样。
第八点,在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时,出纳人员需首先复核凭证、支票存根和附件是否一致,然后按付出支票号码顺序排列以便查对。在摘要栏中应注明经办人、收款单位及支票号码等信息。支票上的印鉴应即用即盖,并由会计人员和出纳员分开保管,支票用印鉴的私人印章只能用于盖印支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用途。
以上就是出纳工作的八个重要提示,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