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各区总工会以及各产业、直属单位工会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对户外劳动者工会爱心驿站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该制度致力于完善我市工会服务职工的体系,从而更好地满足户外劳动者的需求,提升他们的工作生活条件。
户外劳动者工会爱心驿站(简称“工会爱心驿站”)主要服务于环卫工人、快递员、网约配送员、网约车及出租车司机、货车司机、、建筑工人等众多户外劳动者。该驿站重点解决他们在工作中遇到的饮水、就餐、如厕、休息等实际问题,为他们提供便捷的服务,如冷可取暖、热可纳凉、渴可喝水、累可歇脚等。
在《管理办法》中,明确提出了工会爱心驿站的建设选址原则。这些原则主要是依托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站点)、街道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等适合建站的场所,同时也会考虑到环卫工人休息室、公交站场等地点。《管理办法》还规定了工会爱心驿站的建设要达到“六有”基本标准,即有统一标识、有固定场所、有完备设施、有管理制度、有管理人员以及有地图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