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用水价格的制定方式
在城镇供水中,居民生活用水的价格确定是一项重要的。为了确保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各省、市、区都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实施细则。以某省为例,其发展委和住建厅联合发布了《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对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多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所谓城镇供水价格,是指通过特定的工程设施,对水源进行净化、消毒处理、输送后,供给居民使用的水的价格标准。城镇供水实行分类计价,主要分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
其中,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实行阶梯式计价制度,这是为了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和促进节约用水。该制度设置了至少三级阶梯,每级之间的价格差异按照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第一级水量主要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求,通常每人每月不超过三立方米;第二级水量则根据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需求进行设定;第三级则是超出第二级的水量部分。这一制度以住宅为单位进行计量,但考虑到大家庭的情况,允许向供水企业申请调整水量基数的。
各地都在积极推进“一户一表”的供水改造,并尽可能安装智能水表,为全面实施阶梯水价创造条件。对于那些尚未实现抄表到户的合表户居民,其供水价格的确定不得低于第一阶梯价格。
在制定或调整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时,会按照价格听证的相关规定进行听证,同时考虑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确保其基本生活水平不会因水价调整而降低。供水价格的制定还需开展成本监审,并实行成本公开,以增加透明度。
城镇供水的服务原则是“五到户”,即装表到户、计量到户、抄表到户、收费到户、服务到户。对于那些暂未实现抄表到户的情况,转供水单位需按照规定的价格收取水费。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用水应当进行计量,相应的水费和设施设备运行维护费用需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