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惊险的避让事故发生在不久前,当时的情况瞬息万变,事后回看行车记录仪的录像,对事件的回忆依然有些模糊。按照我的驾驶习惯,对于左后方来车通常会保持高度警惕,但意外总是不期而至,这次差一点就真的发生了碰撞···
本文记述的这段经历发生在那个阴雨连绵的夜晚,即便过了晚高峰时段,武汉周边的高架路段车流依旧拥堵不堪。险些发生的碰撞事故,我们直接通过图片来回顾,作为一个驾驶经验还算丰富的司机,当时也是被吓得不轻。在准备变道前,我一直留意着中间车道的行驶状况,连续观察了三辆车后,确认后方没有车辆才打转向灯准备左转(应该确认无误)
具体的变道过程是这样的:那天恰逢小雨,路面略显湿滑,我所在的雄楚高架设有三个车道,我行驶在速度最慢的右侧车道,打转向灯约两秒钟后,通过左后视镜确认无车的情况下开始左转,并入中间车道。当我的车头大部分已经进入中间车道时,左侧车道突然闯入一辆出租车,我急忙向右微调方向盘才勉强避免相撞,仔细观察感觉出租车是斜着切入车流的
回到家中仔细查看行车记录仪的录像,并绘制了下面的示意图(红色代表我的车,黑色为出租车),推测出租车可能是想超越前方的蓝色思域,因此向右变道,几乎与我发生碰撞。从图中可以看出,出租车从头到尾都压着车道线行驶,所以它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超车···
在车友群里分享这件事后,大家意见纷纭,最核心的争议在于出租车的行车路线是怎样的,是从左侧变道到中间,还是本身就在中间车道。我个人认为在变道时观察应该是比较到位的,所以本文的描述都是基于出租车从左侧并入中间车道的假设,此外出租车从我车头擦过时还有一个加速的过程。当然,如果出租车本就在中间车道,那可能就是我的责任了,毕竟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话说远了,关于变道时,究竟是应该“左让右”还是“右让左”,大家的看法也不一致。多数车友认为两车同时变道时,左侧车道的车辆应该让右侧车道的车辆先行,他们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中的相关规定,但我仔细查阅后并未发现明确表述,也有人认为这是根据《道交法》第三十五条“靠右行驶”原则推论得出的,我也未能找到相关条款···
通过搜索我也了解到这样的解释:“当左右两侧车道的车辆向同一车道变更时,左侧车道的车辆应该让右侧车道的车辆先行。左侧通常是快车道并入中间的慢车道需要减速,而右侧车道是慢车道并入中间快车道需要加速;减速时车辆更容易控制,因此应该礼让右侧车辆”。
在知乎上看到有人提问关于这个问题,也了解到关于“左让右”还是“右让左”各地确实有不同规定,例如《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就明确规定左让右,浙江地区也有类似的规定
当然凡事总有例外,《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就提出是要右让左,是不是很意外,完全不同啊,有没有
同时在网上也查到,重庆、内蒙、吉林、甘肃等地的实施办法采用了右让左的原则
我所在的湖北省就没有相关的具体规定,所以变道时究竟是让左还是让右,实际上就取决于各地的地方性交通法规。再回到这次惊险的避让事故,实属万幸。虽然有些车友批评我变道太慢,应该直接加速变道,其实在变道过程中我的车速几乎处于静止状态刚刚起步,总不至于直接油门到底强行变道吧。现在回想如果是加速变道,很可能会直接撞上出租车,并波及到左侧的思域,那样后果不堪设想,退一步海阔天空吧。总之,变道时一定要仔细观察后方来车,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最后想说的是,开车时行车记录仪真的是必备装备,如果条件允许,最好能配备前后双摄的记录仪。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发生剐蹭,记录仪可以还原真实情况,最大程度维护自己的权益。特别是在以公交车行为“魔幻”著称的武汉,就曾遇到过公交车横跨三车道变道强行插入并突然刹车的情形,虽然公交车有打转向灯(前方已无公交站),好在都是勉强避让,有惊无险···
有一说一我这部使用了两年的360 G600确实非常耐用,在路上帮我记录下了各种意想不到的状况,下一台前后双摄的行车记录仪也该考虑入手了,只选对的,不选贵的
最后的最后希望各位值友永远都不会遇到我这样的情况,安全驾驶,一路平安,安全抵达目的地~
以上,我是pp凉,下次再会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