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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花粥的歌哪里有版权?来这儿找就对了!

在民谣领域,最近发生了一起引人关注的事件。

这张花粥致歉微博的截图。

对于花粥这位民谣歌手,公众的评价呈现出明显的两极分化:一部分人视其为才华横溢的音乐人,而另一部分人则对其作品持批评态度。在此次抄袭争议爆发之前,花粥的作品知名度极高,《盗将行》、《遥不可及的你》、《出山》等歌曲,在音乐界享有盛誉。其中,《盗将行》和《出山》更是在短视频平台上引发了广泛传播。对于一位创作型歌手而言,这样的成就可以说是相当显著,也充分展示了她把握大众流行趋势的能力。

在《妈妈要我出嫁》事件发生后,很快又有网友指出,近期在抖音上爆红的《出山》同样存在抄袭嫌疑,该歌曲的节奏与国外歌曲《Anders Als Ihr》完全一致,但署名仍然是花粥。

那么,这同样可以用“工作疏漏”来解释吗?这似乎是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

在民谣界,花粥给人的印象是随性、不拘小节。她敢于打破传统、拒绝被固定模式束缚,这展现了她积极的一面,也体现了一种创新精神。然而,创新最需要避免的就是抄袭,抄袭可以说是创新的致命弱点。

必须强调的是,在面对抄袭问题时,不应有任何双重标准。抄袭与否只有是否存在之分,以及抄袭程度的多少之别,不存在介于两者之间的模糊地带。

我一直认为,娱乐圈并没有固定不变的人设,只有刻意包装和自然流露的区别。当潮水退去时,我们才能看清谁在裸泳。而所谓的潮起潮落,都只是暂时的现象,沙滩总有露出水面的时候。

花粥确实有改编他人作品的习惯。例如,她曾改编过马頔的《南方姑娘》,基本上保留了原作的旋律,只是对歌词进行了些许改动,并创作了一首针锋相对的《北方爷们》。当然,马頔是麻油叶组织的发起人,与花粥相识,只要马頔认可,这种改编就不算抄袭。

但是,如果照搬他人的作品,甚至涉及到国外作品,还署上自己的名字,这就难以洗刷嫌疑了。

在抄袭事件曝光后,我下载了花粥的歌曲APP,翻阅了其中的评论,发现不少粉丝仍然在为她辩护。他们常常会说“怎么可能有人抄得一模一样?”言下之意,这是“工作疏漏说”。当然,还有一套更成熟、更常见的辩词是“人家都已经道歉了”,言下之意,当然选择原谅她啦。

但是,喜欢归喜欢,对抄袭必须零容忍。

我之前也喜欢听花粥的一首《远在北方孤独的鬼》,喜欢这种歌曲,往往是最神秘、最难以解释的。它或许唱出了我当时的某种感受和心境,或许仅仅是因为当时我在北方。我虽然欣赏,但这并不妨碍我第一时间站到抵制抄袭这一边。

因为我喜欢的是歌,或者说是歌正好满足了某个时刻我的需求和认知,而不是迷信某个人。人是会变的,也是最会伪装的,当人设被戳破的那一天,你应该感到庆幸。因为这说明,他(她)离重新做自己很近了,还好不是太晚。

□与归(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