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公寓四十年后,房子的归属权取决于多种因素,最主要的是房产的产权性质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中国,房产的产权通常分为两种:商品房产权和单位产权。
如果是商品房产权,即个人通过市场购买的商品住宅,那么房产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就是房屋的最终归属者。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过了四十年,只要没有发生产权变更,房子的所有权仍然属于购买者及其合法继承人。如果购买者在这四十年间去世,房产将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如果是单位产权,即通过单位福利分房等方式获得的房产,情况则更为复杂。在过去,单位产权的房产通常需要经过一定的产权转换手续,才能变为个人完全拥有的商品房产权。如果四十年后,该房产已经完成了产权转换,那么归属权将同商品房产权一样,属于个人。如果尚未完成转换,则需要根据当时的政策法规以及单位的规定来确定归属。
此外,还需要考虑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产权的情况。如果房产在四十年间被抵押或查封,可能会对产权归属产生影响。
总之,买了公寓四十年后,房子的归属权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房产机构,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