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这句古训,深刻揭示了治理的根本目的和原则。它告诉我们,决策和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应当是是否符合人民的利益,是否能让百姓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而不是盲目地拘泥于古代的规章制度或既有的模式。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面临各种传统观念、既成做法的束缚,它们看似稳妥,却可能成为阻碍进步和创新的桎梏。此时,我们就需要秉持“苟利于民,不必法古”的精神,敢于打破常规思维,勇于探索新的路径和方法。只要是有利于人民福祉的,即使它与过去不同,甚至一时难以被接受,我们也应该积极去尝试和推动。因为,让百姓幸福,才是检验一切工作成败的根本标准,是真正“硬道理”。只有始终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不断创新和改进,才能真正做到利民、便民、惠民,实现社会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的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