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房的所有权归属问题,需要根据具体的改造方式和政策来确定。通常情况下,棚户区改造主要有两种模式:货币化安置和实物安置。
1. 货币化安置:在这种模式下,政府会根据被拆迁棚户区的房屋评估价值,给予居民相应的货币补偿。居民拿到补偿款后,可以自行购买商品房或其他房产。因此,在货币化安置的情况下,改造后的房产属于居民自己购买,所有权归居民所有。
2. 实物安置:在这种模式下,政府会为被拆迁居民提供新的安置房。如果是产权置换,即居民用原有房屋的产权换取新安置房的产权,那么新安置房的产权归居民所有。如果是使用权置换,即居民获得新安置房的使用权,但产权仍归政府或开发商所有,那么居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此外,还有一些地方采用混合安置的方式,即一部分居民接受货币化安置,另一部分居民接受实物安置。在这种情况下,接受实物安置的居民的房产归属情况类似于上述的实物安置模式。
总的来说,棚户区改造房的所有权归属需要根据具体的安置政策和方式来确定。居民在参与改造时,应详细了解相关政策,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