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更好地保障车主的合法权益以及人身财产安全,法律针对轮胎质量鉴定提出了明确要求。如果轮胎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进行产品质量鉴定时,应牢记以下鉴定标准:
1. 斜交轮胎:其胎体帘布层与缓冲层的帘线以小于90角相互交叉排列。此类轮胎在充气前后外缘尺寸变化较大,滚动时变形也较大,耐磨耐穿刺性较差,不适合高速行驶。
2. 子午线轮胎:胎体帘线以90度角或接近胎冠中心线排列,胎体与带束层紧密结合。这种轮胎充气前后外缘尺寸变化小,滚动变形小,耐磨、耐穿刺,能耗低,适合高速长距离行驶。
3. 全标轮胎:由轮胎生产厂家严格按照标准或企业标准生产,经质检部门检测,各项指标均达标。轮胎上的厂名、商标、规格等标识清晰完整。
4. 销标轮胎:这类轮胎存在影响使用寿命的缺陷,不符合相关标准,但仍有一定使用价值。它们通常是由生产日期超过两三年的积压轮胎组成,工厂在出厂前会去除相关标识。
5. 割标轮胎:是用户在使用现问题的轮胎,如鼓包、漏气等,返回厂家后由质检人员确认问题,然后剪掉部分商标或质量标志。
6. 翻新轮胎:由小型橡胶制品厂购买废旧轮胎,经过处理重新硫化生产。这种轮胎在胎体的硫化接头部分有硫化痕迹,胎体侧面的印记内容不均,容易识别。
7. 修补轮胎:一些个体户将回收的磨损较小的轮胎进行修补后出售。这类轮胎有明显的使用磨痕,容易识别。
无论是对哪种类型的轮胎进行质量鉴定,都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要求和规定,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可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