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从2015年10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与此根据食品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的配套规章也同步生效。那么,这一《办法》实施三年后,对于消费者来说,有哪些重要的变化和需要注意的事项呢?
重要提示:食品的“QS”标志已经逐步被取代
取而代之的是由“SC”字母加上14位数字组成的新标识!自《办法》实施以来,食品的“QS”标志已经在三年内逐渐被废除。
过去,食品包装上标注“QS”标志的法律依据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随着食品监督管理机构的调整和新的《食品安全法》的实施,该条例已不再作为食品生产许可的依据。废除食品“QS”标志是基于以下几点考虑:这是严格执行新法律法规的要求。新的《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包装上应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而非标志。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完全可以达到识别与查询的目的,它由字母“SC”和14位数字组成,更加规范和准确。取消“QS”标志有助于增强食品生产者对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意识。
自2018年10月1日起
所有食品生产中不得使用“QS”标志
按照新的《办法》,新获得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应在食品包装或标签上标注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而不再使用“QS”标志。为了顺利过渡到新的生产许可制度,同时避免生产者的包装材料和食品标签浪费,《办法》给予生产者一个最长不超过三年的过渡期。这意味着自2018年10月1日及以后生产的食品,一律不得继续使用原包装和标签以及“QS”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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