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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本衔接的四大弊端

专本衔接的四大弊端

对于上班族来说,由于各种原因选择离职时,他们所享受的社保福利也会随之中断。在这种情况下,许多人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继续缴纳职工社保。那么,从在职状态转为灵活就业,到底有哪些利弊呢?

一、转为灵活就业的优势:

1. 缴费档次自主选择。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在60%-300%的缴费档次中自由选择,不必受限于单位的申报基数。

2. 保持养老待遇不变。如果在单位时的缴费基数是6000元,选择灵活就业后,仍可选择相同的缴费基数,退休后的工资待遇不会改变。

3. 享有社会保障的拥有更高的工作自由度。转为灵活就业后,个人既可以享受社会保障,又可以自由选择工作,甚至可以尝试更多其他的工作机会。

4. 若被单位解雇,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在领取失业金期间,职工医保的保费由失业保险支付,个人只需缴纳养老保险。

5. 如果是就业困难人员,如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等,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例如,每月养老和医保缴纳1100元,其中600元为社保补贴,个人只需承担500元,大大降低了缴费压力。

二、转为灵活就业的劣势:

1. 可保险种减少。与在职人员相比,灵活就业人员的保险种类通常只有养老和保险,少数地方可以交失业保险,缺少了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

2. 生育保险待遇受影响。大部分省份的灵活就业人员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即使在个别省份如广东,灵活就业人员虽然有生育保险,但肯定没有生育津贴。

3. 缴费负担增加。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通常为20%,保险的缴费比例也为9%,相较于在职时的缴费比例,个人的缴费负担明显增加。

4. 医保卡进入金额不同。在职人员医保缴费的大部分会进入医保卡中,而灵活就业人员则大部分没有医保个人账户,个人所交的保险费用全部进入统筹账户。

5. 退休年龄差异。在职人员的退休年龄与灵活就业人员的退休年龄有所不同。如果职工养老缴纳时间先于灵活就业养老缴纳时间达到10年,那么按照职工养老退休;反之亦然。

关于职工转灵活就业的利弊已经详细阐述。对于个人来说,是否选择转为灵活就业,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权衡和决策。


专本衔接的四大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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