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些日子我闲着无聊,试着计算了我老婆的生育津贴金额,但发现计算结果总是让我感到困惑。后来,我在网上找到了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原来是这样的:用人单位上一年度员工的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而用人单位上一年度员工的月平均工资,通常是按照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来确定的。
原来我的生育津贴计算中使用的平均工资基数是根据上一年度职工生育保险的缴纳下限基数来定的。我按照自己的平均月工资计算时,总是算不准,就是这个原因。
那为什么说越早生孩子,拿到的生育津贴越少呢?以广州为例,2023年至2025年的生育险缴纳下限基数是逐年上升的,分别为5674元、5996元和6236元。
我的孩子在2024年出生,按照公式计算,我的生育津贴下限基数是按照上一年度也就是2023年的标准来定的。我的生育津贴金额是(5673元÷30天)× 98天 = 18531.8元。
但如果选择在2026年生孩子的话,那么就可以按照2025年的下限基数来计算了,金额是(6236元÷30天)× 98天 = 20370.9元。仔细一算,竟然发现晚生两年孩子的话,生育津贴能多出近1839元。这让我不得不重新审视生育规划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