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朝年间,山东阳谷县的孙青是一个衙役,四十岁左右。他与一起出勤的搭档朱明发现,小小的两个衙役虽然职位不高,但百姓们对他们敬畏有加,因此他们生活过得颇为快活。
一日,孙青与朱明办完差事,用赃款摆了一桌好酒好菜,边喝边谈论人生。朱明提及隔壁寡居的寡妇金莲,暗示她独自一人可能寂寞难耐。孙青心动,在朱明的牵线下,两人结为夫妻。新婚不久,孙青因公务频繁外出,两人的亲密生活有所减少。金莲年轻守寡,对刘二的关怀备至让她心生涟漪。
一日,刘二借送水的机会常来探望金莲,两人私下产生情感。下雨天时,金莲邀请刘二进屋躲雨,两人终于越过了界限。此后,金莲与刘二夜夜私会,心生离开孙青的念头。
不久,孙青出差回来得知妻子不见踪影,家中只剩金银未动。邻居李四趁机孙青妻子。孙青被知县。朱明得知后,设法营救孙青并探查金莲的下落。
在徐州,朱明发现金莲与刘二生活奢华但无所事事。朱明揭示真相后,孙青在知县协助下重获自由。金莲面对丈夫的指责和邻居的深感愧疚并坦白了一切。知县对金莲从轻发落并劝其出家修行。孙青不舍妻子离开并设法营救她脱离尼庵生活。最终朱明提议他们离开此地重新开始新生活。他们卖掉房产开始新的生活并育有一儿一女。此后孙青戒酒并经营杂货铺生意兴隆。而李四因欺诈被知县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