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广西壮族区办公厅发文通知
在美丽的广西壮族区,随着春意盎然,我们将迎来充满欢庆气氛的传统节日——壮族三月三。特此于三月廿二日(也即发文日),广西壮族区办公厅宣布关于今年“壮族三月三”的放假通知。通知内容如下:
▲有关区的官方网站所公布的通知截图。
亲爱的各位市、县领导和各部门,直属机构的工作人员们:
依据我们广西壮族区制定的《少数习惯节日放假办法》(令第98号),现在向各位传达今年“壮族三月三”的放假安排。经区批准同意,我们决定在四月份特定的日子进行放假,具体为四月十一日至十二日,并将与周末一同连休。
在此期间,各个单位要认真负责安排值班工作,保障安全防卫工作的顺利展开。如果遇到重大的突发事件,请各单位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确保我们的民众能在和谐安全的环境中度过这个节日假期。希望大家共同努力,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
广西壮族区办公厅在此提醒大家,让我们共同期待并庆祝这个充满文化气息的节日,愿每一个公民都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壮族三月三”。愿大家珍视传统、珍爱生活,共同创造美好的明天。
广西壮族区办公厅发布日期:XXXX年三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