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废气焚烧设施的污染物监测采样孔位置设置
针对贵公司即将上线的废气焚烧设施,主要监测VOCs、SO2、NOx及颗粒物等污染物,关于排气筒采样孔位置的设置,我们进行了详细的规范解读与比较分析。
一、标准解读
我们参考了以下标准以确定合适的采样孔位置:
(1)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及GB/T 16157-1996推荐性标准,采样位置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并避开烟道弯头和截面急剧变化的部位。最佳实践是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6倍直径处,以及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3倍直径处。
(2)依据《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1286-2023)及其他相关标准,安装位置需满足特定要求。对于圆形烟道,颗粒物CEMS和流速CMS的采样孔位置应设置在特定范围内,而气态污染物CEMS的采样孔位置也有具体要求。
(3)《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DB37/T 3535-2019)针对颗粒态污染物与气态污染物的监测断面位置也给出了具体指导。
二、关于标准的执行
(1)当推荐性标准被强制性标准或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引用并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时,被引用的内容必须执行。但各标准间的具体执行细节可能存在差异,需综合考量。
(2)对于废气焚烧设施的采样孔设置,若公司为新建项目,且在安全前提下,应遵循“前六后三”的原则,同时也满足“前四后二”的要求。但需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标准要求综合判断。
三、其他执行标准
在2023年发布的生态环境标准《固定污染源排放口监测点位设置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中,对排气筒/烟道监测断面的设置提出了新的要求,圆形排气筒/烟道监测断面应设置在特定烟道直径范围内。
第六届国际VOCs监测与治理产业创新峰会
即将于2024年5月24-25日在·上海举办的第六届国际VOCs监测与治理产业创新峰会,以“凝聚新质生产力赋能VOCs行业发展”为主题,汇聚了政、产、学、研、媒的550位嘉宾。此次会议旨在探讨VOC行业发展与未来,为行业的健康发展搭建交流互动平台,促进技术交流、品牌宣传及商务合作。
会议信息
会议时间:2024年5月24-25日
会议地点:·上海
主办单位:
国际科技促进会绿色能源与生态环保分会
VOCs监测与治理产业创新峰会组委会
上海同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
城市环境污染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绿色工业创新
低碳环保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