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年前,我在一家专注于影视节目制作的工作室担任策划,主要任务是构思一个类似于现今《偶像练习生》的网络综艺节目,专为腾讯视频打造。现在保密协议已失效,节目也未能成功立项,我可以与大家分享当时的想法与思路。
最终的策划方案其实十分简洁明了,其核心观念是:偶像并非传统意义上的人,而是一种快消商品。偶像也是由人构成的,这点毋庸置疑。像指原莉乃和渡边麻友,她们不正是人吗?但在我们的策划中,她们身上的“人性”更像是一个承载偶像商品的躯壳。她们身上的亮点,如渡边麻友的可爱性格和指原莉乃的拼搏精神,可能是真实的,也可能经过专业培训而展现出来的。但在当时的小成本商业化节目中,“真实”这一概念太过飘渺且不稳定。寻找外形合适、性格受粉丝喜爱的人成本过高。我主张节目制作方自主打造偶像,从外形到性格、人设全面包装。
这一观点在当时受到了从工作室老板到腾讯视频负责人的质疑。他们更倾向于将偶像节目做成真人秀,追求真实。当时的想法在国内还是很普遍的,毕竟那时的电视制作人主要参考的是湖南台的“超级XX”系列选秀节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