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遇开工日期与投标时期预期存在差异,而施工进度计划难以精确至每日工作内容时,部分工作的部分标段会受到影响。此时若需索赔并对比投标期及实际施工期的进度计划,应先对投标期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细化处理,那么如何使建设方接受新编制的计划呢?
1、施工进度计划主要要点
(1)详细分割工程项目并确立施工顺序;
(2)评估各项工程的工作量,预测合理的施工工期;
(3)协调各个施工项目并初步编制进度计划;
(4)调整初步计划,最终确定整体施工进度计划。
2、了解施工进度计划的构成
(1)总施工进度计划应以施工合同、进度目标、工期定额及有关技术经济资料为基础,结合施工部署和主要工程施工方案进行编制。其内容包括:编制说明、总进度计划表、分期分批施工工程的开工与完工日期一览表、资源需求及供应平衡表等。
(2)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则涵盖以下内容:
A. 详细的编制说明;
B. 进度计划图(如横道图、网络计划图等);
C. 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风险分析以及相应的控制措施。
3、实践工作中进度计划的细化需遵循的原则
(1)作业工期宜短,一般以不超过15天为宜,这有利于工程进展的监控;
(2)应尽量符合施工工艺的自然流程;
(3)工作量和工期的长短决定计划的细化程度,对于工作量大、工期长的工程,可细化为多个作业环节,反之则可合并为一个作业环节。
4、投标阶段的施工进度计划细化内容与方法
(1)投标期内的施工进度计划、总工期、施工顺序、关键路径、关键节点以及工作时长均已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
(2)在遵循投标计划原则的前提下,可对投标期及实际施工期的进度计划进行细化,比如进一步细分作业工期、采用部分流水作业法、调整自由作业时间等。若实质性改变总工期、施工顺序、关键路径、关键节点及工作时长,则难以被承认;
(3)若只有部分工作的部分标段受到影响,则仅针对这部分工作及标段进行细化处理,不改变其施工顺序、工作时长及起止时间。这样新编制的详细进度计划才更有可能被建设方所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