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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2月25日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消息】
武汉,作为一座繁华的城市,其住房公积金备受关注。近日,我们接收到一位市民的咨询,该市民为武汉户籍,已从武汉某单位离职,其公积金账户停缴时间尚未满24个月。该市民未办理过公积金和提取,也未将外地公积金转入武汉。他在武汉使用全款购买了一套新建商品房,并已办理了不动产权证。现在,他希望了解如何提取自己的公积金。
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我们为市民提供了以下两种提取方式:
对于离职提取,若职工及其配偶没有尚未结清的公积金(包括组合),且为本市户籍,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或停缴)满24个月的情况下,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本息余额,并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对于不动产权证提取,若职工及其配偶购买了首套自住房,并且没有使用住房公积金,凭借《不动产权》(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进行提取的,每36个月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若市民选择此方式提取,需要准备以下资料到公积金旗舰店网点办理提取审核:一是本人身份证及I类银行卡;二是《不动产权》;三是全额购房;四是房查证明(包括房查单以及通过微信公众号“武汉住保房管”现场查询的结果)。
若市民后期符合离职销户提取条件,既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及I类银行卡到公积金旗舰店网点办理提取审核,也可以选择注册登录武汉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系统,在系统中选择“业务办理-提取申请-销户类提取-终止劳动关系-本市户籍”自助申请办理提取。
此信息来源于武汉城市留言板,希望能够帮助到更多有需要的市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