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说明
一、夹注
在文章中,对于某些需要特别解释或补充的内容,我们采用夹注的方式进行标注。具体做法是在相应内容之后,用括号给出需注释的内容、页码、相关解释、说明、引申等。例如,引文的作者、著作或文章的名称以及出版处等信息。夹注中无需再重复正文中已给出的信息。
二、脚注
脚注是一种常见的注释方式,通常在一页稿纸的下端给出。具体操作方式为:在引文末端的右上角使用数字以上标形式标明序号。需要注意序号的起始和终止,一般以页为单位进行管理。插入脚注的快捷键为ALT+CTRL+F。
三、尾注
尾注是由两个关联的部分组成,包括注释引用标记和其对应的注释文本。与脚注不同的是,尾注是在论文正文之后,参考文献之前集中给出文中所有的注释。文中注释序号同样使用上标注明,与脚注的序号相同。不同的是,尾注将全文的注释从前至后按数字的顺序统一编号。插入尾注的快捷键为ALT+CTRL+D。
四、释义与引义注释
释义注释是对论著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例如,在阐述过程中提到了“戊戌变法”,若有必要给出其英语说法,但又不宜放在正文中时,可以另加注释,并在其后用脚注或尾注给出详细内容。
引义注释则更侧重于说明引用出处,常用于各类不宜列入文后参考文献的引文和个别文后参考文献的节略形式。如对于未公开发表的私人通信、古籍、仅有中介文献信息的“转引自”类文献等,都可以采用引义注释的形式进行交待其来源。
五、注释的标注方式
在正文中使用带圈的数字序号顺序标注注释,设为上标,并根据需要以脚注或尾注的形式在当页或文末按顺序给出内容。若采用当页脚注形式,各页的编号从“①”开始;若采用文末尾注,则全文连续编号,按照正文出现的顺序统一编排。
六、《学术期刊(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修订本)》的相关规定
该规范规定,当使用脚注形式时,应使用数字加圆圈进行标注,如①、②、③等。若将注释集中排印在文末,则应使用(1)、(2)、(3)等序号按照正文现的顺序统一编号。
以上就是关于注释的相关说明和规定,希望对大家在写作过程中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