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马迁所著的《史记·孔子世家》中,有这样一段描述:“孔子长九尺有六寸,人皆谓之‘长人’而异之。”这里的“九尺六寸”究竟有多高呢?如果我们依据现代的计量标准进行换算,知道十寸相当于一尺,而三尺则等于一米,那么孔子的身高大约达到了3.2米。
按照现代的尺度来衡量,古代所谓的“七尺男儿”其身高堪比身高超过两米的姚明级别(人均身高约为2.33米)。由此看来,齐国宰相晏子“长不满六尺”的记载似乎也就不足为奇了——他身高未达到两米,却被楚灵王以“开狗洞”的方式迎接,以此进行羞辱。
然而,这个“战国时期狗均长2米”的说法显然有悖常理。
通过常理推断,我们可以发现这个数据存在明显的问题。问题并非出在司马迁的记载上,而是由于古代度量衡与现代度量衡之间存在显著的差异。中国古代各个朝代所规定的“一尺”长度几乎都不相同,这曾是历史学家长期面临的一大难题。
根据考证,战国时期的一尺长度约为23.1厘米,据此推算,孔子的身高大约为2.22米。
在现代社会,我们采用了一套简洁明了的度量衡换算体系。长度方面,1米等于10分米,等于100厘米,等于1000毫米,常用的度量单位及其换算规律清晰易懂,便于记忆。容量和重量的计算也同样采用了一套精确、规整的设定。
然而,在古代社会,由于生产技术的限制,精确统一的度量衡(如尺子)难以大规模生产。再加上交通运输的不便,即使生产出来也难以迅速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和普及。
中国历史频繁更迭,不同地区的统治者可能带来全新的度量标准。不精确的度量工具、信息传递过程中的误差、以及改朝换代带来的变化,共同导致了中国古代历朝度量衡标准的混乱局面。
古籍《乐律全书》中记载了夏商周时期一尺长度的差异
“度量衡”这个词可以拆分为“度”、“量”、“衡”三个部分:“度”用于测量长度,“量”用于测量体积,“衡”用于测量重量。在这三个要素中,“长度”是最基础且最容易制定标准的。
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先民们需要建造房屋、制作生活用品和生产工具。例如,门框如何对齐、床的尺寸多大合适、矛的长度如何才能使用顺手,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生产经验。明确了长度的定义,才能将这些知识传递给后代。
那么,在远古时期,先民们是如何确定度量标准的呢?答案就在古文的记载中。《孔子家语》中提到先民们“布指知寸,步手知尺,舒肘知寻”,意思是古代人以一指的长度为一寸,以一手的长度为一尺,又以张开手臂的长度为一寻。
如果我们将这句话与古希腊哲学家普罗泰戈拉的名言“人是万物的尺度”联系起来,就会发现一个跨越东西方的人类文明共同点:在最初,我们都以人的身体作为度量世界万物的基准。
英语中许多表示身体部位的词汇,同时也表示一个长度单位
先民们不仅以身体部位的长度作为度量标准,还有一些度量单位与人体相关的运动数据相关。例如《荀子·劝学》中我们耳熟能详的“不积跬(kuǐ)步,无以致千里”,其中就包含了“跬”和“步”两个度量单位。严格来说,单脚向前迈进一次的距离为“跬”,而双脚各迈一次的总长度为“步”。
许多常用的度量单位就隐藏在日常用语中,例如“咫尺天涯”中的“咫”指的是成年女子手掌的长度,约为八寸。而“丈夫”一词中的“丈”则源自夏商时期成年男子的身高:商代一尺约16~17厘米,十尺为一丈,即165厘米。
一把出土的汉尺 长度为23.1cm
一些以身体来度量的传统做法甚至延续至今,例如我们常说的“一拃”,即为拇指与中指同时张开时两指尖的长度。世界其他地区也有类似的案例,最常见的便是英语中的“foot”,既表示“脚”,也表示“英尺”。
但如果你遇到这种度量表达,一定会发现一个问题:人与人之间的体格差异不能一概而论,你小时候的“一拃”甚至可能不到你爸爸“一拃”的一半。因此这种度量方法虽然十分实用,但也存在较大的误差。
于是,另一种许多人意想不到的度量方式应运而生——乐器度量法。
中国古代十二律对应的乐管长度对比
这涉及到一个基础的声学原理:音高由物体振动的频率决定。而当取一个固定的物体来定音高时,它的长度越长,声音就会越低。中国古代的十二律就是古人用12支不同长度的竹管,吹出12个高度不同的标准音高。
其中第一个音被称为“黄钟”,据《律吕精义》中记载:“有以黄钟之长,均作九寸者,而寸皆九分者,此黄帝命伶伦始造律之尺也。”这个巧妙的想法是否为黄帝所首创现在已经无法考证,但以不同音高的乐管长度为度量标准的做法确实存在。
在遥远的古代,以不同音高的竹管来定度量标准的方法十分巧妙,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为度量衡提供了一个真正的“标准”。但那时乐器毕竟是宫廷中的奢侈品,普通百姓哪有条件了解这些?劳动人民需要更适合自己的度量方式。
李永乐老师用装水高度不同的瓶子“吹奏”出不同音高的名场面
民间发展出的度量方法,称为“累黍法”。黍是一种在中国北方生长的谷物。顾名思义,累黍法就是以黍子作为一个基准测量单位来进行度量设定。
《唐六典·尚书户部》中记载:
由此可见,累黍法经过官方规范后,其作用体系全面且十分实用。一粒中等大小的黍子的长度为“分”,十粒首尾相连为“寸”、一百粒为“尺”、一百二十粒为“大尺”、一千粒黍子连起来为一丈。更令人惊叹的是,它还超越了长度这种“初级度量水准”,开始挑战体积和重量的定义。龠、合、升、斗、斛这些体积规定都出自累黍法,进而还有铢、两、斤等重量单位的规定。
成熟的黍子
尽管历史上统治阶级一直致力于制造如骨尺、牙尺、铜尺,乃至秦始皇时期著名的商鞅方升之类的标准量具。但正如前文所述,对于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的古代中国来说,彻底统一度量衡确实是一项极其艰巨的任务。
此外,历朝历代尺度偏差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知识分子自身的保守思想。有些人试图制定统一规范的新标准,但更多人却倾向于“回归古制”。他们没想到的是,所谓的“古制”本身就是一种不精确的身体基准度量法,他们耗费一生精力研究的结果,却让数千年来的度量衡标准都变得不准确。
从这一点来看,关于古代度量衡尺度不稳定的启示,倒是十分深刻:该向前看的时候,就要下定决心摒弃过时的老一套。说到“尺寸分明”,我们确实比“古制”进步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