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条款说明
合作保险公司:工银安盛人寿
保障计划名称:工银安盛人寿御享人生重大疾病保险(2024版)
可投保年龄段:新生儿(满28天)至55周岁之间的人群
保障期限:提供终身保障选项
缴费周期安排:支持10年、15年、20年以及30年四种缴费方式
犹豫期设置:客户享有15天的犹豫期
核心保障内容
一,基础保障项目
1. 重大疾病赔付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事故或等待期过后因非意外原因,经专科医生首次确诊罹患合同中列明的一百一十种重大疾病(可单独或合并发生),保险公司将按照被保险人确诊时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额的100%一次性支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合同有效期内,“重大疾病保险金”累计赔付次数不超过两次,且两次重大疾病确诊日期需间隔至少365天(含)。同一种重大疾病仅赔付一次。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确诊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责任,合同即刻终止,并将向投保人退还当时合同基本保额对应的已缴保费。
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赔付后,合同现金价值将归零。
2. 重大疾病保费豁免
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事故或等待期过后因非意外原因,经专科医生首次确诊罹患重大疾病且保险公司已支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则自首次重大疾病确诊后的首个保费支付日起,保险公司将免除投保人剩余缴费期的续期保费,被豁免的保费视为已缴付,合同继续有效。
3. 身故保障
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以下方式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支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1)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年龄未满18周岁(不含),则按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基本保额对应的已缴标准保费支付身故保险金;
(2)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年龄达到或超过18周岁(含),则按以下两者中的较大值支付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基本保额对应的已缴标准保费;
·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重大疾病保险金
100%*保额
覆盖1100种疾病,不分组,最多赔付2次,疾病间隔期365天
重大疾病保费豁免
身故保险金
18周岁前:100%*累计保费
18周岁后:取最大值(累计保费*100%/现金价值*100%)
二,可选附加保障
1. 轻症保障
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事故或等待期过后因非意外原因,经专科医生首次确诊罹患合同中列明的四十种轻症(可单独或合并发生),保险公司将按照被保险人确诊时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额的20%一次性支付“轻症保险金”。
合同有效期内,“轻症保险金”累计赔付次数不超过五次。同一种轻症仅赔付一次。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确诊轻症,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轻症保险金”的责任,且此项保险责任终止。
2. 轻症保费豁免
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事故或等待期过后因非意外原因,经专科医生首次确诊罹患轻症且保险公司已支付首次轻症保险金,则自首次轻症确诊后的首个保费支付日起,保险公司将免除投保人剩余缴费期的续期保费,被豁免的保费视为已缴付,合同继续有效。
特别说明
(1)、若被保险人确诊时同时符合“轻症保险金”(若选择)和“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赔付条件,保险公司仅赔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不再赔付轻症保险金。
(2)、若保险公司已支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则“身故保险金”和“轻症保险金及豁免保险费”(若选择)责任终止。
注意:
1、等待期:自合同生效日或复效日(以较晚者为准)起90天内(含第90天)为等待期。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保险事故不受等待期限制。
2、到达年龄=被保险人投保时的年龄+被保险人身故/确诊时的保单年度数-1
◆作为一名专业的明亚保险经纪人,我始终站在客户的立场,致力于帮助客户更全面地了解保险产品,提供全方位的保险服务,让信任我的客户,能够找到最符合自身需求的保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