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别急别急,跟您说说离婚官司开庭的事儿。这事儿吧,其实没有一个固定的数字,得看具体情况。一般来说,一个离婚官司,至少要开两场庭。
第一场是开庭审理,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堂上”那会儿。法官会先听听双方当事人怎么说,了解离婚的原因、孩子的抚养问题、财产的分割问题等等。如果案情比较简单,证据也比较充分,有时候这场庭审下来,法官可能就会当庭作出判决了。
但如果案情比较复杂,比如有财产纠纷需要调查取证,或者有孩子抚养权归属争议需要进一步审理,那就可能需要第二场庭,也就是第二次开庭。在第二次开庭之前,法院通常会让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才会再次开庭进行审理。
当然,也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可能会导致开庭次数更多。
所以,总的来说,离婚官司开庭的次数是至少两场,可能需要三场甚至更多,具体得看案件的复杂程度和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