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看看民间众筹互助互济到底合不合法咱们来好好说道说道”这个问题,确实需要区分情况和看待。简单来说,不能一概而论。
首先,我们要明确“民间众筹互助互济”的具体形式。如果是指几个人或一个群体内部,基于自愿原则,为了解决成员遇到的紧急困难,比如生病、意外等,进行小额的、非经常性的资金互助,这通常被认为是符合情理的,也是法律精神所鼓励的。这种形式更接近于传统意义上的“互帮互助”,属于道德和情谊范畴,只要不是以营利为目的,不涉及非法集资、诈骗等行为,一般不会触犯法律。
然而,如果所谓的“民间众筹互助互济”采取了以下几种形式,就可能面临法律风险,甚至是不合法的:
1. 变相非法集资:以“互助”、“共富”、“分红”等为名,承诺高额回报,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募集资金,这实质上就构成了非法集资。这是我国法律严厉打击的行为,会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并扰乱金融秩序。
2. 网络平台非法募资:利用互联网平台,公开宣传,无资质地开展众筹业务,特别是涉及投资回报的,极易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相关法规。
3. 传销或变相传销:将众筹包装成拉人头、计报酬的模式,利用层级关系发展下线,这属于传销活动,是违法犯罪行为。
4. 违反金融监管规定:即使不是大规模非法集资,如果众筹活动涉及利率超过法定上限、跨区域经营、没有相应的金融牌照等,也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金融监管法律法规。
总结来说:
合法的边界:自愿、小额、非营利、局限于小范围熟人圈的互助,通常被认为是合情合理的,法律上一般不禁止。
违法的红线:一旦以营利为目的、承诺固定回报、面向社会公开募资、涉嫌集资诈骗、传销等,就坚决违法,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因此,评价“民间众筹互助互济”是否合法,关键在于其具体操作模式是否合规。鼓励真正的、基于道德和友谊的互助,但坚决打击披着互助外衣的非法金融活动。参与者和组织者都应该提高法律意识,明确底线,选择合法合规的方式进行。国家监管层面也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既要保护合法的互助需求,也要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