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东现代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的有序进行,确保公平公正,我们依据《国教育法》、《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山东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招生范围与原则
本院的招生工作适用于山东现代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我们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整个招生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山东现代学院是一所民办普通本科学校,全称为山东现代学院。学院的代码为13322,位于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20288号。
第三章 招生机构
为了保障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计划和决策重大招生事宜。日常招生工作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而纪检委则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学院招生的专业和计划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院网站进行公布,具体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与流程
录取工作依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进行,不设志愿级差。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考试成绩和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新高考省份的录取原则则依照各省份的高考方案执行。
在专业计划调整方面,学院在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会根据情况调整专业计划以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
录取时,考生的加分、降分情况都会被计入总分。艺术类绘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相关规则录取,舞蹈表演专业按舞蹈类规则录取,其他专业则依照各省的录取原则进行。河南省的艺术类录取规则是文化成绩过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招生的录取批次、调档比例、外语语种要求、男女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等都依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安排和规定执行。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包括各省招办网站、招办咨询电话、学校招生网站以及录取通知书等。
第六章 收费及资助
学院根据山东省的规定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办学成本来确定收费标准。退费也按照山东省的相关执行。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会通过各种方式如奖、贷、助、补、免等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具体的资助条件和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颁发
新生入学后,学院会进行资格复查。对于存在违纪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并成绩合格的学生,将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将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上的学校名称为山东现代学院。
第八章 附则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于以山东现代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的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本章程如与上级不符,以上级为准。未提及的事项,则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执行。本章程由山东现代学院负责解释,并提供了联系方式以便咨询。
